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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康得新的公司简介:

2021-10-21 07:18:12股市
北京银行:康得新122亿去向不明和我真没关系,大家怎么看?很遗憾,上次看衰康得新,这个股票竟然起死回生,4元向上几乎翻番,但是个人认为最终还是需要回归真相的。由

北京银行:康得新122亿去向不明和我真没关系,大家怎么看?

北京银行:康得新122亿去向不明和我真没关系,大家怎么看?

很遗憾,上次看衰康得新,这个股票竟然起死回生,4元向上几乎翻番,但是个人认为最终还是需要回归真相的。由于并非执法者,我们对于有限信息进行罗列,下方部分判断,的确是我个人的主观看法。

银行存款造假很难审计吗?

银行存款造假成功,必须银行、上市公司和CPA其中两方联合,这在审计领域相当明确。因为银行存款是函证项目,122亿存款你不可能不去函证。一般情况下,银行没有必要说谎。当然,也有部分企业月底集中资金临时顶一下,但是,CPA审计还是会在时点上错开进行审计,毕竟这是一个主要账户,如果CPA流程没做好,出事要背锅的。当然也可以CPA和上市公司一起造假。在这个三角中,上市公司、cpa和银行,必须要有两方联合。否则这个太困难了。

康得新的问题质疑在哪?

银行说余额0,联动账户归集122亿。这个意思就是说,这笔钱如今不是上市公司的,而是存放在非上市的康得新上市公司母公司——康得新投资旗下其他的公司。当然,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我们只能笼统的说问题:大约是说康得新实际控制人通过联动账户占用了122亿。也许有人认为,这笔钱仅仅是存放在其他子公司的账户,也许要用的时候会集中到上市公司即可。但这个意义完全不同,在上市公司账户的,才能算上市公司的钱,在子公司,如果冻结,如果被强制执行,如果被使用?所以,康得新如今的质疑,是资金占用。(罪过执法者说了算,我们只说如今表现体现的问题)

后果是否严重?

简单的说,如果,我们说如果,这个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那么是非常严重的。这属于重大信披违规,可能被退市,同时如果证监会做出了《处罚决定书》,小股东可以通过诉讼向实际控制人追讨损失(实际控制人有没有这个钱赔偿,这是另一个问题)。由于实际控制人没有很好的做到资产隔离,有可能还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至于CPA和银行,则要看以前年度,他们有没有共谋掩盖问题(有连带责任,但是基于他们最终曝光了问题,责任可能会减轻)。

我怎么看这个问题?

个人认为,信披真实可靠,是一个市场建立信心基本的途径。否则大家都是炒短。因为大家会认为这家公司一定没有长期的价值,总会出问题。所以长期投资者是傻瓜。但后续投资人赔偿必须要提高效率。要知道现阶段投资人诉讼必须依赖证监会的认定。如果有《处罚决定书》小股东才可以起诉,那么证监会需要尽快的认定事件的性质。

康得新因造假,被即将强行退市你怎么看?

康得新因造假,被即将强行退市你怎么看?

康德新坚决不能退市,因为退市对小散们是伤害,最好的惩罚是对造假者及后台予以重罚重判才是市场更要看的到的,因为小散们根本没错,花了钱买股票是投资呀,再说近来高官们和媒体多次喊话可以买股票了,中国的证券市场是极有投资价值的等等,等等,反之退市了这些高官和媒体的公信力何在?要不就是给予赔偿而且是三至十倍的价格赔钱!还以市场的公正公平公正原则!

千亿白马股康得新被ST,它是如何跌落神坛的呢?

千亿白马股康得新被ST,它是如何跌落神坛的呢?

恐怖啊!三季度还有22亿净利润的大白马,机构云集,竟然突然就变成了ST,A股的雷太猛了!

2018年三季报显示,康得新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8.35亿元,同比增长14.65%,净利润为22.01亿元,同比增长17.14%。

先是大股东被调查,然后债务违约,之后账户被冻结,自查后发现大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如今已然成了垃圾股……

这匹白马变脸实在太快了。

公募,国家队,外资全线被套。

汇金,中证金,34个公募基金,以及外资都被套了。

公募基金持股最多,亏的也最多,当然,亏的是散户的钱。

康得新我以前一直没敢买,抵制住了诱惑。还有康美药业,这俩都有共同的特征,那就是货币资金异常的高,而且短期借款也异常的高,这两个异常就引发我的怀疑,可能有财务造假。

果然,如今债务违约,大股东违规挪用公司资金,说明这些问题已经暴露。

接下来,如果这些公募基金不起诉该公司的话,小股东也要起诉,毕竟这涉及财务造假,一定是可以告赢的。

希望公募能够开一次先河,把基民利益稍微保护下,不然,以后谁还敢买基金啊?

康得新的公司简介:

康得新的公司简介:

公司产品已经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欧盟RoHS认证,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作为国内最早进入预涂膜生产企业,公司牢牢占据着国内高端市场,并和下游客户之间保持着良好的供货关系,康得菲尔品牌已经被国内外大多数客户以及经销商所熟知。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致力于高分子复合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上市公司。目前,公司拥有预涂膜和光学膜两大业务板块,建立了北京、张家港、泗水、杭州四大生产基地的集团化、产业集群化的经营平台,是全球预涂膜产业的领导企业,中国光学膜的龙头企业。公司是中国预涂膜产业的开创者和领导者,是《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预涂膜》和《纸质印刷品覆膜过程控制及检测方法》两项国家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绿色印刷标准的参编单位。目前公司在北京及张家港预涂膜生产基地建成投产了十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预涂膜生产线,2012年产能将达到4.4万吨。产品包含BOPP、PET、 Nylon、可降解膜四大系列,39个品种。产品销往全球55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世界预涂膜行业的领导者。公司基于十余年打造的高分子复合膜材料产业基础和平台,光学膜系列研发成果,借上市公司资本平台优势,通过资源整合, 2011年9月,在张家港生产基地建成年产4千万平方米,面积为 1万平米并达到国际标准的净化厂房和采购自日本、台湾高精度先进设备的光学膜示范基地,以快速、高效、高起点实现了光学膜的产业化。公司可生产标准、复合、薄型增亮膜、3D膜、硬化膜、反光膜等光学膜系列产品,这标志着我国第一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规模化、系列化光学膜上市企业的诞生。公司正在实施打造2亿光学膜产业集群项目,预计2013年开始投产,2014年全面建成。届时,公司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光学膜生产企业。   公司是2008年北京市首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并被列为中关村示范园百家创新企业(新材料类)。公司预涂膜被评定为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被国家科技部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公司拥有国际专家、博士为首的研发中心及国际独立实验室组成的国际支持体系。拥有预涂膜、光学膜等高分子复合膜材料的核心技术。公司已申请预涂膜专利34项,获得授权28 项;光学膜专利26项,9项已获得授权。公司通过了IS09000及IS014000国际质量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预涂膜产品通过了IS0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Ⅲ型认证、通过欧盟SGS/ROHS ASTM、玩具类HR4040\QSOP重金属等多项国际检测认证,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符合国际环保要求。未来公司将秉承“激情、创新、和谐、共赢”的企业文化,“技术领先、质量领先、服务领先和成本领先”的经营理念,敢于梦想、勇于先行,脚踏实地、精益求精,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真诚回报广大投资者,回哺社会,实现公司打造世界高分子复合膜材料领军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怎么样?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怎么样?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是2010-07-22在上海市闵行区注册成立的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紫秀路100号8幢(E栋)613室。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558809984X,企业法人冯华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上海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71825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1000万和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59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既然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无效,为什么康得新在给康得集团质押担保一案中会输呢?

既然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无效,为什么康得新在给康得集团质押担保一案中会输呢?

  • 上市公司康得新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根据康得新公告,2016年1月22日、11月14日及2017年1月17日,*ST康得子公司张家港光电材料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3份《存单质押合同》;2018年9月27日,光电材料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存单质押合同》。前述存单质押合同均约定以光电材料大额专户资金存单为康得集团提供担保。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形式审查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法〔2019〕254号),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其中,关于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明确规定,《公司法》第16条明确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未经股东(大)会决议,构成越权代表。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主张担保合同有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订立合同时对股东(大)会决议进行了审查,决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即在排除被担保股东表决权的情况下,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签字人员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债权人对公司机关决议内容的审查一般限于形式审查,只要求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即可,标准不宜太过严苛。公司以机关决议系法定代表人伪造或者变造、决议程序违法、签章(名)不实、担保金额超过法定限额等事由抗辩债权人非善意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根据这一规定,首先,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实际控制人,未经股东(大会)决议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肯定无效。这是大前提。这就要求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时,要对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审查,要关注的点是:决议表决是否排除了当事股东后过半数。也就是说,债权人主张担保有效的,应该举证自己审查了股东(大)会决议,且满足以上要点。

同时最高法也明确规定了,债权人在审查公司决议时,仅限于形式审查,至于决议的真实性、签章的真伪等,都不影响担保有效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很容易伪造决议及签名。

  • 最高法关于不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例外规定

最高法的通知中,同时明确规定了,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即便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公司机关决议,也应当认定担保合同符合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 本案担保有效的关键点

本案中,担保关系主体分别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康得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康得新光电是康得新的全资子公司,但光电公司本身是独立的法人企业。结合最高法的规定,可以解读出,本案中,是康得新光电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康得集团提供担保,应该经过康得新光电公司的股东(大)会,而康得新光电公司的唯一股东就是康得新,符合最高法关于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即担保有效的规定。本案中,光电公司的唯一股东上市公司康得新,以上市公司名义向中航信托出具了同意光电公司担保书面文件,因此,导致担保有效。

  • 这个案件说明什么?

虽然最高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无效,但实际操作中,当事方有很多处理手段,能够绕过无效情形,实现担保目的。本案中即是通过子公司,而非上市公司进行担保,实现担保目的的。这看似很大的法律漏洞,为什么最高法没有去堵上这个漏洞呢?这是因为,对于民事关系来说,无效公司内部治理是否存在缺陷,只要有公司签章,公司一般情况就应该承担相应义务,否则就会为公司利用“委托代理瑕疵”逃避义务带来极大便利,因此,法律即使在个别事项中对“委托代理”进行权利限制,也是比较保守的。

参考资料: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https://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2019/11/id/149992.shtml

如何看待白马股康得新被ST?

如何看待白马股康得新被ST?

是不是白马,大股东知道,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我敢恳定,王子都下马了。

康得新事件严重还是康美药业事件严重?

康得新事件严重还是康美药业事件严重?

双康的事件在2019年被刷屏了,两只个股都是曾经大白马股,无论从业绩上,还是从质地上,都是看似光鲜的,并且在出事之前毫无疑问的是堂堂正正,标标准准的优质股,白马股!所以说,伪白马的名字在出事之前根本用不到他们身上,只是出事后给挂出的标签而已!

只能说A股的套路太深,上市公司里的黑幕太多,所以受伤的还是散户!正因为处罚力度和违规力度不对等,所以导致了白马股的上市公司也开始业绩造假,甚至堂而皇之地进行业绩“美颜”,蒙骗投资者和市场的视线!!

那么,到底康得新事件严重还是康美药业事件严重呢,我觉得可以从几个角度来分析!第一,就是涉案的资金角度

康得新所爆出来的丑闻是涉嫌有130亿左右的资金消失,而谎称有122亿的资金在北京银行,而北京银行则是称“零余额”的状态,所以说,康得新的涉案资金为122亿元左右。

而康美药业则是一个300亿资金的不翼而飞,而康美药业的董事长也称这只是计算错误,并不是业绩造假!可是如今,调查深入,真相浮出水面,300亿造假实锤!

所以从,涉案的资金角度来看,康美药业的300亿是绝对比康得新的122亿更令人发指的!

第二,牵扯的对象

和康得新出现勾当的公司是北京银行,两者出现了所谓“秘密协议”的事件,也是北京银行帮助康得新一个所谓的鱼目混珠,甚至蒙骗大众的结果,所以北京银行难辞其咎!

而康美药业则是牵扯到了一个广东的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对于这会计事务所明显是给予康美药业一个业绩造假的审核,这种暗箱操作,导致了300多亿的资金被掩埋在真实之下,令人十分气愤!

从两个涉案的对象来看,我认为这个广东的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可能会比北京银行更可恶,但是两者其实都是一个“帮凶”!

第三,涉案的内容

目前的康得新是一个所谓的公款私用,大股东挪用巨资,把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钱放在一个资金池混用。而挪用资金用途有二,一是投资碳纤维项目,二是股权质押贷款补仓,贷款的钱也主要用于碳纤维项目。

而康美药业则是更厉害了,根据初步的调查发现,目前康美方面主要的问题包括三方面:

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

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

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可以发现的是,康美药业不仅是挪用公款,擅自出具虚假业绩和财务报表,甚至还用公款进行个人的股票买卖和交易!

所以说,从涉案内容来看,康美药业可能会比康得新更恶劣,但是两者的性质是相同的,都是一个“公款私用”,利用权力,职务,甚至利用广大散户的投资资金,进行一个个人变现,套利的结果!

最后,受害股民的数量

根据目前5月18日的统计来看,康得新的2019年,3月31日财报中,显示了还有股东15.55万人次!而康美药业的股东人数则是还有28.38万人次!

也就是说,两只上市公司如果出现了业绩造假,并且进行了停牌,退市的结果,这40多万股民,投资者,甚至机构,基金就会被“活埋”!

那么从数量上来看,康美药业的28.36万人次是远远比康得新的15.55万人次要多,所以说,从“伤亡”角度来考虑,康美药业的情况一定是更严重一些的!!

结论

综合来看,两家伪装了那么多年“白马股”的上市公司,都是令人非常作呕的,甚至令许多相信基本面,业绩,还有上市公司财报的价值投资者感到心凉!如果连一个数据的真实性,审核安全性都不能够保证,那么我们还有参考价值股,优质的必要吗?

这种大白马股的爆雷,可能会比垃圾股的爆雷更可盘,更让大家受伤!因此,两家上市公司的事件没有谁比谁严重,而是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大事件,大问题,甚至对于参与的那些机构,评级单位,审核部门,也应该进行追究责任的处罚,不能草草了事!!

不过更有意思的是,居然在事件爆发了那么多时间里,如今的康得新和康美药业还能出现涨停和大涨的现象,只能说,那些还在买入这两只个股的散户真的是没有尝试过本金亏完的教训啊!看看当初博弈“长生生物”的人,大家应该有所警觉,否则,这样的“抄底”,博弈,亏光了,也没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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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事件的成因?

康得新事件的成因?

康得新的事件的起因在于利益之争,没有平衡各方的利益,闹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