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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2021-11-30 00:17:26股市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1.基金会成立: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是全国性公募慈善机构。2009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注册,主管部门为民政部2.基金会宗旨:汇集海内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1.基金会成立: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是全国性公募慈善机构。2009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注册,主管部门为民政部2.基金会宗旨:汇集海内外华人爱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救助城乡特困群体,促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文明3.基金会理念:以仁爱为本,解困者之忧,尽社会之责,替天下行善基金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A座1101室邮编:100020电话:86-10-59003555(总机)传真:86-10-58698140网址:www.csaf.org.cn邮箱:info@csaf.org.cn基金会银行账号户名: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紫竹支行帐号:0120014210001348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章程的第一章 总则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章程的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英文ChinaSocialAssistanceFoundation,缩写CSAF。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汇集海内外爱心善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救助城乡特困群体,促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文明。本基金会围绕宗旨开展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来源于发起人捐赠。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民政部。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北新华街45号办公楼。

基金会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基金会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基金本质就是向公众募集资金 公募基金可以 1.基金会成立: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是全国性公募慈善机构。2009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注册,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2.基金会宗旨: 汇集海内外华人爱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救助城乡特困群体,促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文明 3.基金会理念: 以仁爱为本,解困者之忧,尽社会之责,替天下行善 基金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 a座 1101室 邮编:100020 电话:86-10-5900 3555(总机) 传真:86-10-5869 8140 网址:

个人向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捐赠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是什么?

个人向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捐赠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324号)规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是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章程的第二章 业务范围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章程的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依法组织、开展常年和专项社会募捐,接受海内外各类社会捐赠;(二)根据社会救助对象实际,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三)通过各种方式,资助城乡贫困人员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四)支持社会救助研究和宣传,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相关公益活动提供社会救助咨询服务;(五)组织表彰为社会救助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六)对资金的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