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周口发文:力争全年新增10家企业纳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日前,周口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周口市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实施办法》。
小升规方面,《办法》明确提出,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家以上,力争达到100家;到2025年,推动500家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培育对象为以年营业收入1500—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每年按不低于发展预期数的1.2倍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
规改股方面,《办法》明确提出,力争全年指导150家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到2025年,全市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真正法人实体,具备对接资本市场基本条件。
培育对象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主营业务明确、财务制度健全、依法依规经营、社会信用良好、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
股上市方面,《办法》明确,力争全年新增10家企业纳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到2025年,每个县新增上市工业企业1家以上。
培育对象为市县主导产业中的“头雁企业”、省“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等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经营规范、有上市意愿的企业,以及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全文如下:
周口市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推动工业企业上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抢抓全省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机遇,切实解决当前工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突出结果导向、问题导向、政策导向,大力实施“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三大工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三大工程”
加快推动“小升规”工程
1.目标任务
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家以上,力争达到100家;到2025年,推动500家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培育对象
以年营业收入1500—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每年按不低于发展预期数的1.2倍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
3.推进措施
实施奖励引导。
2021—2025年,对生产效益稳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新升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各级政府预算安排的产业发展、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中,支持“小升规”企业比例不低于10%。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政府、管委会〕
加大融资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新升规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采取提供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对新升规企业的融资支持。
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积极为新升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适时调降担保费率。
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新升规企业的融资业务,支持企业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周口银保监分局,各县政府、管委会〕
重点培育扶持。
优先支持“小升规”企业,将升规3年内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积极推荐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企业”。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政府、管委会〕
稳步推动“规改股”工程
1.目标任务
力争全年指导150家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到2025年,全市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真正法人实体,具备对接资本市场基本条件。
2.培育对象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主营业务明确、财务制度健全、依法依规经营、社会信用良好、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
3.推进措施
积极解决改制难题。
妥善处理企业规范化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城乡规划、土地房产、项目立项、税费缴纳、股权确认、证照补办和行政许可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产权保护,合理解决债务处置、资产重组、转移担保等问题,着力为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创造条件。
鼓励县对完成改制企业给予费用补助。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政府、管委会〕
提供优质中介服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培育和支持市场中介发展壮大,为改制企业提供财务、投资、管理咨询及法律顾问等服务。
对为改制企业提供上述服务的中介机构,市财政择优给予奖补激励。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政府、管委会〕
支持改制企业融资。
鼓励符合条件的规范化改制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积极推动改制企业扩大直接融资。
针对改制企业发展需求,创新个性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服务,为企业提供精准化金融服务。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周口银保监分局,各县政府、管委会〕
大力推动“股上市”工程
1.目标任务
力争全年新增10家企业纳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到2025年,每个县新增上市工业企业1家以上。
2.培育对象
市县主导产业中的“头雁企业”、省“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等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经营规范、有上市意愿的企业,以及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3.推进措施
做好上市服务。
加强部门协作,对拟上市企业项目立项、环评、用地、税收、五险一金、权证办理、合规证明、历史沿革确认等事项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限时办结。
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拟上市企业聘请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尽职调查、访谈等工作,切实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县政府、管委会〕
奖励企业上市。
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支持企业加快资本市场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我市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可给予每家企业最高总额200万元补助。
同时,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根据《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每新增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加5分;每新增1家上市企业,加10分。
企业通过买壳、借壳、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控股辖区外的上市公司,对辖区以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纳税地和主营业务迁至我市,5年内不外迁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且享受“一事一议”专项政策。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政府、管委会〕
加强培训指导。
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组织指导部分企业与沪深交易所、中介机构实行“一对一”对接服务。
组织开展各类企业上市培训活动,宣讲科创板、注册制等企业上市相关政策,普及资本市场知识,激发企业上市热情,坚定上市信心。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保障措施
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周口市推进工业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
建立健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部门协作机制和季度上市后备企业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负责推进“小升规”和“进库纳统”专项工作,市金融工作局负责推进“规改股”“股上市”专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政策资金保障,人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周口银保监分局负责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
加强绩效评估。
将“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年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及市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2021年9月底前,各专项工作责任部门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绩效评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企业收到实效。
强化政策宣传。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组织开展政策宣传,确保企业对相关政策应知则知、应享则享,形成各方参与、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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