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新城控股那个think芯到底是什么?
新城控股王振华,谁知道为什么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吗?

一头道貌岸然,内心龌龊的披着羊皮的狼!!![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让他去当太监才是最好的选择![刀][刀][刀][刀][刀][刀][刀][刀][刀][刀][刀][刀]
新城控股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强奸猥亵幼女案件!判刑5年合理吗?

一个案件的判决是不是合理,要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案件事实
因为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采取不公开审理方式进行审理,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犯罪,也一般不公开审理,所以本案的犯罪事实我们无法从官方正式的法律文书中找到依据,只能根据现有的报道,被害方的控告,辩护律师的声明等推断案件事实: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王振华通过某某,以嫖娼方式,将不满十岁的女受害人带到了某地方,对受害人进行了猥亵。
以上事实大概是起诉书的内容。
二,证据分析。
以上法律事实说明:第一,王振华不是多次猥亵,或猥亵多名幼女。第二,王振华的行为没有认定为强奸,说明王振华的性器官没有与受害人接触(为了保护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受害人,对强奸罪采取"接触说",<针对已满十四周岁以上的受害人采取"插入说">,即只要男方性器官接触到女方性器官,即视为强奸既遂。)第三,有关幼女阴道撕裂的情况,要么不是事实,因为一方面,开始的鉴定认定:阴道撕裂,二级轻伤的结论,被王振华的律师团队后来请来的妇科,DNA检测的专家否定了。另一方面,开始作出鉴定的上海鉴定机构违反全国人大规定,没有对外鉴定资格”。没有资格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让人怀疑。要么是事实,但不能证明是王振华所为,因为王振华没有供述过(受害人怎么说的不知道),上海的鉴定意见中的"新鲜伤"也不成立。
三,法律适用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检察院的指控
根据披露的情况来分析,估计检察院是以王振华犯强制猥亵儿童罪,而不是以强奸罪提起公诉的,因为无法确定"阴道撕裂,构成二级轻伤"的事实,无法认定为"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王振华也并非在公共场所进行猥亵,达不到加重处罚的条件,所以,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只按一般猥亵儿童罪,并且从重处罚的要求,提出了4一5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三)适用法律分析
1,为什么没有按强奸罪起诉?
第一,不论是强奸罪还是强制猥亵妇女丶儿童罪,本质特征是违反妇女意志。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儿童),强奸或者是猥亵,不管女方是否愿意,法律几乎是一致推定这种情况是违反女方(儿童)意志的,不是自愿的,她们的年龄说明她们的经历大少,情感发育不全,认知不全,无法正确区分是非。
第二,强奸罪中本来就包括强奸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要以重处罚。
第三,2015年以前,还有"嫖宿幼女罪",后来在刑法修正时取消了。理由就是:以嫖娼方式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虽然女方同意并收钱,但鉴于女方的认知能力有限,其自愿同意卖春行为不能视为男方未违反女方意志。这种嫖宿幼女的行为应当按强奸罪论处!
2,本案为什么以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
第一,强制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是指除男性性器官与女性性器官接触之外的其他各种各样(……)的行为。如果双方性器官有接触,按接触说即为强奸既遂。
第二,本案无法确定双方有性器官接触,故无法认定有强奸行为。
第三,虽然王振华只承认搂搂抱抱,摸摸捏捏,甚至阴道撕裂,二级轻伤的事实被否定,但基于此案是支付嫖资的嫖娼意愿,而嫖娼往往还有不堪出口的各种情节,而这种情节就是严重猥亵幼女(儿童)的行为,王振华的供述明显避重就轻,好象是大人亲昵小孩,但别忘了付钱买春的卑鄙动机!即使损伤达不到二级轻伤,但受害人太小,皮肤嫩,一般的红肿应该是有的。所以,检察院综合考虑,以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
新城控股董事长这次为何要犯这么庸俗的错误?

这不是庸俗的错误,而是严重的犯罪,在我们的文化糟粕中有所谓“採阴补阳”的变态理论,说白了,就是糟蹋幼女,现在还有人相信这些荒淫无耻的谬论,认为这可以延年益寿,不惜铤而走险,我所知道,前几年河南就有两名企业家因此被判极刑,王振华恐怕也是如此。因此对此犯罪必须严惩,决不姑息,同时也警示我们,对文化糟粕必须用科学思想加以清除。
和兴集团和新城控股这两家公司怎样,谁的实力更好些?

新城控股那个think芯到底是什么?

新城控股一直致力推广“百年住宅”的理念和产品,意思是一座建筑历经百年的考验才算得上真正的好居家,2014年新城百年住宅战略正式升级为“Think芯”战略,更严格更高端,以必须通过“21项技术、112项验收标准”创造更舒适品质的人居生活。总之就是更高的建筑标准,从各个方面入手,打造更好的房子。
成都新城控股的企业文化和目标是什么?这个公司好吗?

成都新城控股是新城控股下的企业,而新城控股是中国房地产企业13强,坚持让幸福更简单的企业文化,公司的目标是成为中国房地产行业中最具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企业之一。
新城控股董事长被抓,我买的新城期房,现在觉着风险十分大,现在可以要求退房吗?

新城控股董事长出事,刚买了新城的楼盘,会不会受影响,懂的人说说?

这个不好直接下结论,分情况讨论。核心关注点是新城控股的现金流能不能维持,毕竟房地产就是个金融游戏:能维持则意味着新买的楼盘不会有事,反之可能就要受到影响。
一、从新城控股整个集团层面看,影响肯定是非常大的一是,股价暴跌,意味着股权质押有爆仓的风险。
目前,新城控股有31.29%的股份都被质押给了信托融资,虽然质押时的股价不高(20~37元之间),但A股今天才第一个跌停,港股现在价格已经暴跌33%,A股若延续这个跌幅(即跌到28.6元左右),则必然有两笔质押股份是要爆仓的(如下图示,富裕发展集团和常州德润咨询都是老板王振华的公司),爆仓股票被强平,会继续带动股价下跌,带动另外几笔股权质押爆仓。股票价格大跌必然会导致新城控股通过增发股份融资的途径被堵死。
二是,股票和债券价格一起暴跌,意味新城控股通过发债融资的路径也暂时被堵死。相比股权融资,其实债券融资对房地产公司更为重要。新城控股(601155.SH)目前债券存量规模高达309.87亿元,存量只数为28只。但是在今天,公开交易的“15新城01”、“18新控05”跌幅均超过了13%——对债券来说,这么大的跌幅,你可以说它是崩盘了。此外,新城控股在海外还借了美元外债,其2023年到期的美元债买价下跌2.2美分至88.825美分。债券价格大跌,谁还敢去买它的债券,更不要说发新债券了。
有媒体报道,消息出来的当日晚间,即有购买大量新城系债券的机构投资者前往其上海总部。去干吗?显然是先把债券换成钱。(下图是新城控股两只债券的行情)
三是,品牌形象崩塌,股债双杀,银行也不愿因给它借钱了。我们都知道,银行只会锦上添花,从来不会雪中送炭。新城控股这次闹出天大的丑闻,股票债券价格暴跌,银行估计也会像躲瘟神那样躲着它。比如澎湃就报道,有市场消息称,已经有银行决定停止与新城控股的业务合作。所以,对新城控股来说,指望拿到新的贷款可能性比较小,银行不抽贷就烧高香了。
二,那新城控股能顶住这波危机吗?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都很高,而新城控股资产负债率高达85.47%。
它账上有433亿现金,存货1600多亿(主要是还没卖掉的房产),还有接近500亿的应收款,所以它整个流动资产高达3000亿元。所谓流动资产,就是可以很快变现的资产。
但它的短期负债也不少(即一年之内需要偿还的),总计2470亿元,要比流动资产少了500多亿,看起来似乎很安全。在它的流动负债当中,有1400亿元是合同负债,就是它收到的房款(但还未交房),这位提问者的房款也就在这1400亿元当中。另外比较大额的是“其他应付款”500亿元。
虽然表面看起来比较安全,但实则新城控股应对冲击的能力还是值得怀疑。比如出了这个丑闻之后,购房者会不会去退款,导致它1400亿元房款受到影响?比如它没卖出去的房产价值1600多亿,但出了这个丑闻之后,谁还敢买它房子,这1600亿可变现的能力也大打折扣。此外就是各种供应商,本来年底才全部结算的钱,会不会现在就跑去要,这些都是很大的不可控,也不可预料的因素。
丑闻曝光之前,这样的资产负债表看起来似乎很健康,一旦遭遇严重外部冲击,看似健康的财务,也可能很快被冲得体无完肤。
三、从具体楼盘来看,倒也不至于太紧张对购房来说,最害怕的是开发商突然跑路,或者资金链断裂成了烂尾楼。从上面分析来看,虽然新城控股股票债券价格大跌,但账上财务表面看起来还比较健康,并不一定意味着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退一万步讲,即便整个集团资金链崩溃了,但具体到项目上,有严格的预售房制度,银行放贷的专户专款制度(首付款和放贷,都是专户专用),这些钱应该还在项目的账上。再退一万步,如果这些钱被挪用走了,那么最坏的情况,也是这个楼盘可能被卖给其他开发商——只要这个项目有一定的开发价值。
所以,现在新城控股的危机,还只是创始人的危机,老板的危机,它是一家上市公司,信息都还算比较透明,不会因为老板出事就彻底倒掉,顶多只是元气大伤,所以静观其变即可。
关注孔方财经,让你第一时间了解热点财经事件背后的经济原理你们觉得新城控股公司对外发布的 ‘公开信’水平如何?

"负重前行"这个词用得有"水平",把其原董事长对幼女的伤害巧妙地转化为"该幼女对公司造成了信誉危机",所以要"负重前行",新城公司摆出一副无辜和忍辱负重的样子负"重"前行。负重前行一词用在什么意境下公关部不懂还是有意为之?在这个不光彩的事件上,新城公司不配称负重前行,就像新闻报道"日本参战老兵返回南京,向死难者忏悔并敬献了花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张三上台作检讨"一样让人觉得别扭。但愿是该公司公关部用词未加考量,否则就是"蛇鼠一窝",同其原董事长一样现在还在牵怒于别人:"不就是玩个小姑娘嘛,害得老子现在要负重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