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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工业用地指标的含义

2021-06-03 18:14:38基金
工业用地,绿化面积?一,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

工业用地,绿化面积?

工业用地,绿化面积?

  一,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相关规定:

  1,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

  2,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3,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工业用地指标规范是如何的

工业用地指标规范是如何的

工业用地指标规范如下: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编制工业项目用地有关法律文书、工业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重要依据,是对工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四、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五、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本控制指标要求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本控制指标由正文、控制指标应用说明、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共四部分组成。土地等别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生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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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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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2008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明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下称新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5项指标构成。具体如下:按照以指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政策导向,新指标提高了工业用地准入门槛。具体包括: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新指标还对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等别、不同行业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容积率控制指标进行了限定。新建工业项目必须符合新指标,改建、扩建工业项目要参照新指标执行。对于不符合新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新指标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符合新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附件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附件

一、指标应用投资强度按地区、行业确定,在具体应用本控制指标时,首先根据附件2确定项目所在城市的土地等别,再根据表1确定各行业分类和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土地等别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有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工业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执行(详见附件3)。二、指标解释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4、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5、绿地率: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计算公式:绿地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绿地率所指绿地面积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 本控制指标仅列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制造业部分的分类目录,详细内容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了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还是手工制做;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还是零售,均视为制造。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在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单位)中,为产品销售而进行的机械与设备的组装与安装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归类。13农副食品加工业14食品制造业15饮料制造业16烟草制品业17纺织业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9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家具制造业22造纸及纸制品业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29橡胶制品业30塑料制品业331非全属矿物制品业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4金属制品业35通用设备制造业36专用设备制造业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431 4310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432 43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具体二级分类略) 表1 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公顷行业代码 地区分类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七类市县等别第一、二、三、四等 第五、六等 第七、八等 第九、十等 第十一、十二等 第十三、十四等 第十五等13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14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15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16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17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18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19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20 ≥1555 ≥1245 ≥900 ≥625 ≥520 ≥470 ≥44021 ≥1815 ≥1450 ≥1055 ≥725 ≥605 ≥555 ≥44022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23 ≥2590 ≥2070 ≥1505 ≥1035 ≥865 ≥780 ≥44024 ≥1935 ≥1555 ≥1125 ≥780 ≥660 ≥590 ≥44025 ≥2590 ≥2070 ≥1505 ≥1035 ≥865 ≥780 ≥44026 ≥2590 ≥2070 ≥1505 ≥1035 ≥865 ≥780 ≥44027 ≥3885 ≥3105 ≥2260 ≥1555 ≥1295 ≥1175 ≥44028 ≥3885 ≥3105 ≥2260 ≥1555 ≥1295 ≥1175 ≥44029 ≥2590 ≥2070 ≥1505 ≥1035 ≥865 ≥780 ≥44030 ≥2070 ≥1660 ≥1210 ≥830 ≥690 ≥625 ≥44031 ≥1555 ≥1245 ≥900 ≥625 ≥520 ≥470 ≥44032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33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34 ≥2590 ≥2070 ≥1505 ≥1035 ≥865 ≥780 ≥44035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36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37 ≥3885 ≥3105 ≥2260 ≥1555 ≥1295 ≥1175 ≥44039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40 ≥4400 ≥3520 ≥2575 ≥1760 ≥1470 ≥1330 ≥44041 ≥3105 ≥2485 ≥1815 ≥1245 ≥1035 ≥935 ≥44042 ≥1555 ≥1245 ≥900 ≥625 ≥520 ≥470 ≥44043 ≥1555 ≥1245 ≥900 ≥625 ≥520 ≥470 ≥440 注:城市等别划分见附件2。表2 容积率控制指标代 码 行 业 分 类 容 积 率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14 食品制造业 ≥1.015 饮料制造业 ≥1.016 烟草加工业 ≥1.017 纺织业 ≥0.8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19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1.020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0.821 家具制造业 ≥0.8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0.823 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0.8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0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0.5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0.627 医药制造业 ≥0.7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0.829 橡胶制品业 ≥0.830 塑料制品业 ≥1.0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7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6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634 金属制品业 ≥0.735 通用设备制造业 ≥0.7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0.7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0.7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0.7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0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0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0.7

工业用地指标的含义

工业用地指标的含义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有五项控制指标?

根据(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规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五项指标构成。

【工业用地五项控制指标解释】

1、投资强度:

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2、容积率:

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4、建筑系数:

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5、绿地率:

绿地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计算公式:绿地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绿地率所指绿地面积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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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辽宁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尤其是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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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工业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全面提高我省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调查与论证基础上,结合我省工业建设用地实际,制定了《辽宁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辽宁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一、为促进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切实提高我省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我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公平合理地利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特制定本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项目,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阶段核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重要标准,是工业企业和设计单位编制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 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与本控制指标共同使用。 四、工业项目建设原则上应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应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的前提下,采用先进的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需要,综合考虑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用地规模。 五、本控制指标由投资强度、产出率、建筑系数、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和绿化率六项指标构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这六项指标。具体指标见《辽宁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一览表》。 六、行业、地区和企业规模分类依据 工业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4754-2002)规定执行;地区分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号)有关城市等别划分的规定执行;企业规模(大、中、小型)的划分标准是按照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4部委联合公布的划分企业规模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执行,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分别为大型(2000人、3亿元、4亿元以上)、小型(300人、3000万元、4000万元以下)、其余为中型的标准。 七、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公顷)。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2.产出率:项目用地范围内年度单位面积的生产总值(万元/公顷·年)。 计算公式:产出率=近三年平均产值÷项目总用地面积 3.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4.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可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替代。 计算公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6.绿化率:项目用地范围内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绿化率=绿化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八、指标的调整系数 1.投资强度:省级开发区企业投资强度在该《辽宁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一览表》标准基础上上浮10%;国家级开发区企业投资强度在该表标准基础上上浮15%。 2.产出率:一类至六类地区调整系数分别为1.5、1.4、1.3、1.2、1.1、1;省级开发区企业为相应地区标准的1.15倍,国家级开发区企业为相应地区标准的1.25倍。 九、附表 《辽宁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一览表》(附件1) 《辽宁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适用区域划分表》(附件2)

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建筑层数控制是多少

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建筑层数控制是多少

都是片面的,可以说也可以说不。一类工业用地的建筑密度是有规定的,有个专国家规范的工业属用地通用厂房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一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且小于等于50%,容积率小于等于2.0,工业厂区用地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0%。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哪些指标?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哪些指标?

工业项目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1)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投资强度控制指标表》规定的指标;

(2)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容积率控制指标表》规定的指标;

(3)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得低于30%;

(4)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容积率计算时,总建筑面积是否包含构筑物、堆场等的占地面积?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容积率计算时,总建筑面积是否包含构筑物、堆场等的占地面积?

1、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