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空交易机制引入会加剧股票市场波动吗

卖空机制对股票市场的作用还是多数持肯定态度的。而对于中国股票市场推出卖空机制的呼声在本世纪初也逐渐高涨起来。2005年底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而修改后的《证券法》已删除对融资融券交易的限制性条款。2006年元月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券商可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并对融资融券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2006年7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8月21日,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公布实施,8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了《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这一系列规章和规则的公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融券业务的启动,也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期待已久的卖空交易机制的大幕徐徐拉开。可是时至今日,关于卖空机制实质性的推动还没有真正展开,除了2006年发布的一些规章与规则,并未出台卖空业务,前几年呼声较高的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也没有切实的落实下来,只是在证券监管层面不断地探讨,而迟迟未有出台。2009年初传言最凶的融资融券,也在众券商的翘首以待中按兵不动。但这种融资融券制度安排使得可融券的来源非常有限,致使卖空机制的象征意义大于其实际效用。在此本文结合卖空机制的功能,对中国股票市场推行卖空机制的必要性再做进一步的分析。 (一)卖空机制的功能1、稳定市场的功能。大量文献回顾研究显示,卖空交易机制不会造成股票价格大幅下跌,也不会导致股价大幅波动。卖空机制对股票市场的作用更多表现为稳定市场的作用。这一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防止股票价格泡沫过度膨胀。在仅限于现货交易的证券市场上,由于各种证券的供给在一定时期内是有限的,将呈现出单边运行态势,在供求关系出现严重失衡的时候,必然会产生巨幅震荡,使股票价格泡沫过度膨胀。而一旦引入卖空交易机制,就可以增加相关证券的供给弹性,当股票价格因为投资者的过度追捧或是恶意炒作而出现虚高时,市场中的理性投资者会及时察觉到这种现象,预期股票价格在未来某一时刻总会下跌。于是,他们就卖空这些价格明显高估的股票,增加这些股票的供给量,从而抑制股票价格泡沫继续生成和膨胀。其次,具有“托市的作用”。当这些高价股票因泡沫破灭而价格下跌时,先前卖空这些股票的投资者因到期交割的需要而会重新买入这些股票,由此增加了市场对这些股票的需求,从而起到“托市”的作用。这样,卖空交易机制就可以改变股票市场上的供求状况,从而使股价回到真实的价值水平上,达到稳定证券市场的效果。2、价格发现功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外的一些学者就保证金交易(主要涉及卖空交易行为)影响股市波动(特别是每日或每月)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结果普遍认为,卖空交易宣布后通常会引发股市价格的下跌,这表明在允许卖空前,存在股票定价过高的倾向,卖空交易的推出对股价起到了调整作用,使股价能真实地反映股票内在的投资价值。从理论上解释,这是因为在市场不允许卖空或卖空成本相当高,投资者对各种证券价格的信息理解有分歧的情况下,证券价格往往会反映最乐观的信息,即价格会被高估。因为此时悲观的投资者无法卖空这些证券而被迫离场,负面的信息又被压制而无法反映到证券价格中去。而股票价格是股票内在投资价值的外在货币表现,投资者会通过不同的形式来研究股票的内在价值,在挖掘股票内在价值的过程中不断有新的信息被揭示出来。这些不同性质(正面或负面)的信息最终要通过影响股票的供求关系,来不断调整和修正股票价格,而允许卖空能使投资者对公司各种信息做出反应以改变整个市场中股票的供求关系,进而对股票进行比较合理的定价。这样,卖空机制的存在,客观上能产生一种“价格发现”机制,促使股票市场上的股价接近实际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股票市场价格有效性的实现。3、提供调控工具的功能。调整初始保证金的比例不仅对于股市波动性有显著的影响,调整保证金比例还是有效的政策工具。在美国,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授权联邦储备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保证金。此后,美联储就密切关注市场的信用状况,配合证券市场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保证金要求不断地进行调整。在日本,大藏省规定保证金比例。在执行过程中,大藏省把调整保证金比例作为调控证券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利用调整保证金比例来达到调控证券市场的目的主要取决于两方面的力量对比,即理性投资者和非理性投资者对调整证券信用比例的反应会在市场波动形成流动性和投机性两股不同的势力。4、提供流动性的功能。卖空机制通过创造可卖空股票的供给和需求,使投资者的潜在需求得以满足,潜在供给得以“消化”,提高证券市场的换手率,增加市场交易量和交易额,从而能够确实活跃证券市场,带动整个市场的交易量,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另一方面由于卖空交易一般都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投资者只需缴纳占卖空证券价值一定比例的现金即可以进行交易,这就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客观上也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这一点,实证研究也进行了证实。(二)建立卖空机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多年来,中国证券市场一直存在着价格波动性大、换手率高、投机性强等问题,而交易机制不完善、缺乏做空机制是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卖空机制对中国证券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1、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自身的完善。卖空机制具有稳定市场的功能,因此中国证券市场卖空机制的推出能够改变中国证券市场单边运行态势,有利于解决证券市场虚高的问题。由于缺乏卖空机制,中国股市目前呈现单边运行态势,市场的供需存在内在的不平衡,投资者买进股票的力量长期压倒卖出股票的力量,导致股票市场的供求失衡。单边市的结构缺陷使投资者的行为产生异化,从而导致中国股市投机氛围浓厚。在单边市的情况下,投资者只能通过股价的上扬获利,由于没有卖空,多方的力量通常是占压倒性优势的。于是投资者会产生明显的追涨行为,导致股价的不合理暴涨。最终导致股票价奇高,严重脱离公司的基本价值,使市场的系统性高估。而卖空机制由于具有平衡证券市场供需状况的功能,因此,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证券市场由于供需失衡导致的市价虚高问题。2、有利于对证券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卖空机制之所以能够帮助监管当局对证券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在于卖空机制中的保证金制度,而保证金比例的高低同证券市场行情间呈负向变动关系。因此,监管当局可以利用对保证金比例的调整来影响证券市场行情。当监管部门发现证券市场中证券价格因为上涨过高而出现泡沫的迹象时,此时监管部门可以下调卖空股票所需的保证金比例;当股票市场上的行情比较低迷时,监管部门可以提高投资者卖空交易的保证金比例。正是由于监管者利用保证金比例调控证券市场时,会使做空交易保证金比例同证券市场行情之间呈现出负向变动的关系。因此,从理论上讲,证券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保证金比例这一杠杆对证券市场进行适时调控,以达到维持市场稳定和促进市场正常运行的目的。3、卖空有利于消除二板市场的风险,促进二板市场的发展。二板市场开设的宗旨是为有增长潜力的中小型企业提供发展平台和融资便利,建立我国的二板市场对于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解决新兴高科技产业融资难等问题具有很大的作用。然而,二板市场独特的市场定位和规则,以及市场本身初生的脆弱性,决定了市场具有高风险性的特征。二板市场中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中小型的高科技企业,包括通过现有企业高科技化形成的和新生的高科技企业。二板市场一般是小盘市场,因此市场流动性较低。此外,高科技企业的特点及网络经济等新经济行业易产生较大的泡沫,一旦泡沫破灭造成的价格波动也较为剧烈。而由于卖空机制具备一系列功能,建立完善的卖空机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二板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和价格风险。结论本文通过对理论和实证成果的梳理以及对卖空机制功能的总结,分析了建立卖空机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或意义。基于此,本文认为在我国很有必要建立卖空机制,完善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促进价格对信息的吸收,提高市场的信息效率,促使股票市场中的股票价格接近实际价值,增强市场的流动性。而我国证券市场马上推出的创业板也客观上需要卖空机制的尽快推出,从而促进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关于融资融券应该尽快出台,而不是一再望梅止渴;关于股指期货的出台也应该提上日程,从而渐进地推出卖空机制并不断丰富和完善,使我国证券市场早日成为成熟的证券市场。
股票中的平仓和卖空是什么意思?

平仓是期货里的一种术语,意思是卖出手中持有的品种。在没有卖空机制的股票市场,这也叫空仓。在融资融券市场里,就是把手里的股票进行反向操作叫平仓
卖空机制的意义

1.卖空机制的推出对券商是一大福音,众所周知,券商的利润来自三大块:经纪(收佣金)、自营(自有资金买卖股票)、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因为卖空交易可提高交易的活跃度,这对提高券商的经纪业务量有很大帮助,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大资金在无避险机制的情况下,在熊市中只能选择离场观望,这使得成交量有不断减少的趋势。同时,券商自身的优势也使它们可能参与卖空交易的操作中,比以前多获取一块通过下跌而来的利润,券商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的稳定力量,无论牛熊,券商必须赚钱,以维持营业部开销,在现在交投不很活跃情况下,这很不利于提高券商的经纪与自营业务量,长此以往,必将引发券商的经营风险。2.增加市场的流动性。我们现行的做空实际是离场观望。随着股票的下跌,成交很可能会是越来越不活跃,这对市场是有害的。而卖空机制的推出使得做空有获利的可能。这样就会在下跌市场吸引大批场外资金入场。由于投资者对于股票市场后市的预期不同,必然有人做多,有人做空。所以必将造成成交量的放大,增加了市场上股票的供应量,降低了投资者由于市场供应不足而不得不以较高价格购入股票的风险。同时卖空者的对冲行为又增加了市场的需求量,使得投资者能在固定的价位大量卖出股票。卖空机制的存在活跃了市场的交易行为,扩大了市场的供求规模,从而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3.卖空机制的存在客观上能产生一种“价格发现”机制,促使股票市场的价格接近实际价格,实现股票市场价格的有效性。有效市场要求价格能够完全充分地反映买方和卖方的信息,但是缺乏卖空机制使得预期股票价格即将下跌,而本身没有证券的投资者无法通过卖出股票来实现自己对股票的预期,从而限制了股票市场上的供应。卖空机制的存在使得整个市场存在着大规模的股票供应和需求量,.这种大规模的交易量及由此衍生的价格竞争将会大大提高股票定价的有效性。而且卖空交易行为实际上反映了市场对股票的未来价格的评价.从而使价格所反映的信息更加充分。4.卖空交易建立起了现货与期货市场之间的对冲机制。当投资者持有证券或以该证券为基础证券的衍生品种时,证券价格的波动将使投资者面临损失风险。投资者为了对冲掉这一风险,可以卖空该种证券,建立反向头寸。无论价格上涨还是下跌,投资者的损失和利润能大致相抵,起到了套利保值的作用。
港股卖空机制及怎么操作

“卖空”,港人通称“沽空交易”。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港交所容许的“卖空”是指卖方并未拥有某一指定可作卖空的证券而合法地出售该证券,但卖方须先向他人借入证券方能出售该种证券,而在卖出证券后,卖方必须交付借来的证券或由他人代卖方借来证券,以完成交收。(一)“卖空”的法律定义(a)除(b)段另有规定外,指为某卖方或为某人的利益或代该人而售卖证券(在本定义中称为“有关证券”),而就有关证券而言,该卖方或该人凭借以下事实而拥有一项即时可行使而不附有条件的权利,以将有关证券转归于其购买人名下:(i)该卖方或该人已根据某证券借贷协议:(A)借用有关证券;或(B)获得该协议的对手方确认该方备有有关证券以借给他;(ii)该卖方或该人拥有可用以转换为或换取有关证券的其他证券的所有权;(iii)该卖方或该人拥有可取得有关证券的期权;(iv)该卖方或该人拥有可认购及可收取有关证券的权利或认购证;或(v)该卖方或该人已与任何其他人士订立属于为施行本节而藉根据“条例”第397条订立的规则订明的种类的协议或安排;(b)就以上(a)(ii)、(iii)、(iv)或(v)而言,不包括该卖方或该人已于售卖有关证券时,发出不附有条件的获取有关证券的指示。通俗地讲,当投资者预测某股票即将大跌,而手中并无该种股票时,他可以先找其开户的经纪行(即券商)借出该股卖掉,然后等该股大跌后再买进该股票还给经纪行。这类交易行为就是所谓的“卖空”交易。(二)“卖空”证券名单必须由港交所事先指定这里,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港股都可以用作“卖空”对象,而只有在港交所网站公布的“可进行卖空的指定证券”,才可以进行“卖空”交易。可作卖空的指定证券定期按季审核并调整。港交所选取“可进行卖空的指定证券”,主要标准如下:(1)在交易所买卖的股指产品的相关指数的成份股;(2)在期交所买卖的股指产品的相关指数的成份股;(3)在交易所买卖的股票期权的相关股票;(4)在期交所买卖的股票期货合约(如期交所的规则、规例及程序所界定)的相关股票;(5)公众持股量的市值在(a)连续60个交易日,期间该股份没有被暂停买卖;或(b)不超过连续70个交易日,期间该股份没有被暂停买卖的时间不少于60个交易日,维持不少于10亿港元的股份;(6)市值不少于10亿港元而且刚过去的12个月的总成交量对市值的百分比不少于40%的股份;(7)盈富基金和董事会经与证监会谘询后通过的其它交易所买卖基金;(8)所有纳入在试验计划下买卖的证券;(9)在交易所上市超过60个交易日,且公众持股量的市值在交易所上市当日开始的20个连续交易日不少于100亿港元及在该段时间内的总成交量不低于2亿港元的股份;(10)所有在交易所买卖以单一股票为标的结构性产品的相关股票。根据目前的规定,有可能列为联交所“卖空”名单的证券主要包括:部分在主板、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以及在港交所挂牌“交易所买卖基金(ETF)”。请注意:认股权证及债券目前则不在“卖空”名单之列。1994年1月,港交所正式推出受监管卖空试验计划,当时可作卖空的证券仅为17只。1999年底,可作卖空的指定证券为182只,实际有卖空交易的证券数目为46只,全年卖空交易额约为640亿港元。2006年底,可进行卖空证券为365只,实际有卖空交易的证券数目为260只,全年卖空交易额为3840亿港元。2007年8月27日,港交所最新公布的“可进行卖空的指定证券”共有526只,除10多只交易所买卖基金外,其他基本上都是股票,包括在港间接挂牌交易的7只NASDAQ股票。(三)合法卖空的正确操作程序香港法律明确禁止任何人出售本身并不持有的股份,除非他在出售时拥有,或诚实并合理地相信自己拥有一项即时可行使而不附有条件的权利,将有关股份转归其个人名下。正确的做法是:在落盘(下单)沽空前,投资者与持有股份的经纪行订立有效的“股份借贷协议”,并获得借出股份一方的确认,具备有足够数量的股份可供借用。你可以要求经纪行作出这项安排,但借出股份的经纪行,作为风险管理的措施之一,必须要求客户提供至少等值于所借股份市值105%的抵押品。这种借贷安排可确保投资者沽空时,已取得法例要求沽空者就所沽空的股份须拥有的权利,并能够在交收日(T+2)完成交收。在落盘沽空时,你必须向经纪行指明该盘是沽空盘,并确认已订立了股份借贷协议。你也可以在落沽空盘时,作出口头保证,表示该沽盘为沽空盘,而且沽空证券是已借入证券,但你必须做到以下三条中的一条:(1)将该口头保证录音留为记录;(2)在原先留有印章的文件上,记录有关股份借贷详情;(3)在作出口头保证当日,补上文件证明,以完成确认程序。(四)注意区分“合法卖空”与“非法卖空”在香港,非法卖空一经被定罪,最高可罚款10万港元,并监禁2年。因此,在操作卖空时必须按上述程序守法合规地进行。(1)即日先沽后买≠合法沽空。有些投资者误以为,即使先沽出本身并不持有的股份,只要即日购回,便属合法沽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现行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禁止任何人出售本身并不持有的证券,除非卖方在进行交易时拥有,或有充分理由相信自己拥有法律上的权力将证券交付买方。因此,假若客户本身并不持有证券,他先在市场上卖空证券,而他当天在市场买回已沽出的证券,虽然他在结算日不用交收任何证券,但由于他卖出证券时并未持有证券,所以他可能已触犯《证券及期货条例》。(2)大意沽空仍可以补救。有时投资者可能会弄错自己的持股量,或未发现股份已遭合并导致所落沽盘大于自己的持股量。如果你意外地进行了非法沽空,可向经纪行借贷或在市场购回股份以完成交收。如果有关沽盘让经纪行在持续净额交收的机制下,在T+2当日没有足够股票完成交收责任,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会在T+3以当时市价代经纪行强行买入股票完成交收。经纪行一般会将发生费用转嫁给投资者。因此,你在落沽盘前,切记一定要与经纪行核对自己持有股票的多少,并及时留意自己所持股份数量是否会因有关上市公司的股份合并而变动。(3)不可违反卖空价规则。“卖空价规则”是指作卖空交易时不能以低于当时最佳卖盘价进行。1996年3月再次修订时,增加了可作卖空交易的指定证券数目,同时取消了卖空价规则。后因市场情况改变,卖空价规则于1998年9月7日再度实施。目前,可卖空证券中,除交易所买卖基金(ETF)可豁免卖空价规则外,其余证券仍必须严格执行卖空价规则。站长备注:现在香港证券市场一共有147支个股允许做空,香港股票做空实行地是借贷做空,意思就是你必须先从证券公司那儿借到相应的股票,然后在市场中卖出,等股价下跌后再买回来还给证券公司,这个过程的佣金收费跟正常交易一样,但一般证券公司受理这种交易的金额要求在50万以上,否则一般不会给与受理,并且资金太小,证券公司会收取相应的融卷相应的手续费,约在3000HKD左右,所以一般个人小散户,不建议采用这种方式来做空股票。在香港做空市场可以选择恒指的熊证及认沽证,做空个股也可以选择相应的熊证及认沽证。当然,因为熊证,认沽证,恒指期货等都是有杠杆的产品,所以需要你控制好仓位,不要全仓买入这种产品。
财经郎眼中国股市!120512卖空机制是什么?为什么卖空能赚更多的钱?股市点数和什么有关

股市就是由庄家来操bai控的,就是看du你能不能与庄家同进zhi退,至于卖dao空什么的,我就不太明白你专的意属思了股点指数嘛,相关因素很多的。一是内部因素,国内的政策变化,二是,外部的影响,欧债危机等当然,南海问题会不会恶化,也是影响的潜在因素
你如何看待卖空机制在证券市场的作用?

卖空在主要经济体的交易市场存在和发展时间都非常久远,同时也是衡量流动性是否充足的标准之一(因为卖空必须要有足够买入对手盘才能成交),对监管水平也有非常高的要求避免滥用,一定程度也促进监管水准提高和自律。于此同时,能够卖空的权重股越多,也表明指数化交易能够普及,对于小额投资者参与迷你指数期货,这是非常好的对冲工具和学习门槛。同样地,正由于有卖空机制出现,也允许投资者对有问题上市公司允许投否决权。一份合理的沽空报告,配合卖空机制,对于作假的上市公司往往是致命一击,对于市场整体来说,也有助于及早发现问题,优胜劣汰,最终促使不良公司退市。当然,任何工具本身都是中性,如果没有合理标准去抑制,往往会产生不合理的地方。在股灾时期,多数的监管机构会对沽空额度、手续费和平仓成本进行调整。监管水平也导致同样的工具,往往在不同市场,有完全相反的看法和结果差异。事在人为,不在工具本身。
中国股市的卖空机制与国外股市卖空有什么区别?

1、中国没有卖空机制是因为金融体制不够健全,金融衍生品不够多。
2、卖空机制就是在高位判断市场将下跌的情况下,预先借入别人的股票卖出,再在低位买回还给借方平仓来获利的,其与现行的买股票通过上涨获利是反向操作,由于是通过下跌来获利,所以在熊市下跌市道中将吸引大量资金入场做空。
3、这里的做空与我们通常说的“做空”是两回事,我们现行的做空实际是离场观望,随着股票的下跌,成交越来越不活跃,这对市场是有害的,而卖空机制的推出由于有了做空获利的可能,能够在下跌市场吸引大批场外资金入场,由于投资者对后市走向看法不同,有人做多,有人做空,有人多翻空,有人空翻多,所以必将造成成交量的放大,这对活跃股市的交投很有好处。
4、股指期货可以双向操作,与一般的期货没有什么两样。卖空机制与股指期货风险程度不同,这是由其保证金比例所决定的。卖空机制一般为100%的保证金,与现在股票交易一样,而股指期货为期货品种,保证金不可能为100%,如现在的大豆期货为5%,这意味着只要有5%的账面亏损,你的投资额就蒸发掉了,所以国外通常的做法是先推出卖空交易,再推出股指期货以保证投资者熟悉这一交易品种和操作方法,更重要的养成卖空也可赚钱,改变那种不分牛熊乱买股票的初级的投资方法。
创业板有卖空机制么

有!不过是被限制的卖空机制,创业板融资融券股可以融券的形式卖空,不过券很难融的到。管理层不过是摆个可以做空的规则,其实没什么可操作性。
国内股市为什么没有卖空机制

慢慢等嘛,等到哪天我国的证券市场健全了就会对所有人开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