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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董事长-宝丽华集团怎么2个董事长的叶华能和宁远喜怎么搞的

2022-04-20 07:41:12基金
王振华儿子接任董事长之后,会对新城控股有哪些影响?王振华儿子竟然董事长之后,肯定会对新城控股度过这次危机有一些有利的方面。首先进行就是紧急公关,尽量消除王振华因

王振华儿子接任董事长之后,会对新城控股有哪些影响?


王振华儿子接任董事长之后,会对新城控股有哪些影响?

王振华儿子竟然董事长之后,肯定会对新城控股度过这次危机有一些有利的方面。首先进行就是紧急公关,尽量消除王振华因涉嫌猥亵女童而造成的不良影响。但是我认为仅仅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王振华对于新城控股造成造成的不利影响不是就这么这么可以轻易解决的。股民们开始大量抛售新城控股的股票,今日新的控股的股票收盘之前就已经跌停。王晓松已经联系外部为公司注入资金1400多万,以期望能够抵消王振华对新人控股造成的影响,拉回股票价格,减少公司蒸发掉的资金。

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案,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投资者能否索赔?

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案,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投资者能否索赔?

这个索赔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事属于黑天鹅事件

就好比你买了个股票,结果第二天董事长挂了,股票大跌,这去哪索赔去?只能怪你踩雷了,碰上黑天鹅了。

虽然昨晚新城火速更换董事长,儿子上任,但是依旧无法改变今天股票跌停的事实。300多万手封单,3亿股,100多亿资金计划跌停出货,占流通盘总市值的近15%!

王振华家族就持有超过67%的股份,也就是,真正由投资者持有的就33%的比例,这里面,近15%的比例今天都挂单卖出,也就是说将近一半的投资者都计划跌停卖出!

可见,这事对投资人信心是多么大的打击。

实际上呢,这事对具体公司经营有什么影响吗?如果处理得当,影响是微乎其微的,毕竟王振华的事只是个人私事,并非经营上的事,但是如果发生连锁反应,比如银行挤兑,那可就真的麻烦了。

要知道,银行可是大债权人,地产公司的小命,基本上就捏在银行手里,但是如果理性分析的话,我相信银行不会去挤兑,因为一旦有一家挤兑,造成集体挤兑的话,新城要完蛋,那银行也拿不回他们的钱,大家都受伤。

所以,这个时候,新城的新董事长有必要召开债权人会议,平复银行的心情,不要让挤兑发生。

如果处理好,那新城三个跌停后,就差不多了。今天港股新城再跌10%,昨天跌24%,估计A股的新城控股也是3个板就完事了。

给新城控股董事长提供女童的人是否是第一次提供?


给新城控股董事长提供女童的人是否是第一次提供?

我是觉得肯定不会是第一次提供给这个新城控股董事长的,因为像这种变态有损人性的恶癖好是不能在一天就养成出现的,这种肯定是长期的表现,但是只是这一次被爆了出来,因为有报道说这个提供孩童的人是假借带朋友的孩子出去玩为借口,把孩子带去了酒店的房间中,并且在时候获得了1w块钱的报酬,能够有这样的明码标价也是说明这样的交易不止一次,这个人也是不止一次向他提供女童了。以前肯定还是会有这种交易的,也是不知道曾经有多少天真无邪的孩童惨遭这个禽兽的毒手,也是希望法律可以严惩这样的禽兽。让更多的孩子免遭这样禽兽的摧残,还给孩子一个快乐的无忧无虑的同年吧。

新城控股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强奸猥亵幼女案件!判刑5年合理吗?

新城控股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强奸猥亵幼女案件!判刑5年合理吗?

一个案件的判决是不是合理,要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案件事实

因为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采取不公开审理方式进行审理,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犯罪,也一般不公开审理,所以本案的犯罪事实我们无法从官方正式的法律文书中找到依据,只能根据现有的报道,被害方的控告,辩护律师的声明等推断案件事实: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王振华通过某某,以嫖娼方式,将不满十岁的女受害人带到了某地方,对受害人进行了猥亵。

以上事实大概是起诉书的内容。

二,证据分析。

以上法律事实说明:第一,王振华不是多次猥亵,或猥亵多名幼女。第二,王振华的行为没有认定为强奸,说明王振华的性器官没有与受害人接触(为了保护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受害人,对强奸罪采取"接触说",<针对已满十四周岁以上的受害人采取"插入说">,即只要男方性器官接触到女方性器官,即视为强奸既遂。)第三,有关幼女阴道撕裂的情况,要么不是事实,因为一方面,开始的鉴定认定:阴道撕裂,二级轻伤的结论,被王振华的律师团队后来请来的妇科,DNA检测的专家否定了。另一方面,开始作出鉴定的上海鉴定机构违反全国人大规定,没有对外鉴定资格”。没有资格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让人怀疑。要么是事实,但不能证明是王振华所为,因为王振华没有供述过(受害人怎么说的不知道),上海的鉴定意见中的"新鲜伤"也不成立。

三,法律适用

(一)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检察院的指控

根据披露的情况来分析,估计检察院是以王振华犯强制猥亵儿童罪,而不是以强奸罪提起公诉的,因为无法确定"阴道撕裂,构成二级轻伤"的事实,无法认定为"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王振华也并非在公共场所进行猥亵,达不到加重处罚的条件,所以,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只按一般猥亵儿童罪,并且从重处罚的要求,提出了4一5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三)适用法律分析

1,为什么没有按强奸罪起诉?

第一,不论是强奸罪还是强制猥亵妇女丶儿童罪,本质特征是违反妇女意志。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儿童),强奸或者是猥亵,不管女方是否愿意,法律几乎是一致推定这种情况是违反女方(儿童)意志的,不是自愿的,她们的年龄说明她们的经历大少,情感发育不全,认知不全,无法正确区分是非。

第二,强奸罪中本来就包括强奸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要以重处罚。

第三,2015年以前,还有"嫖宿幼女罪",后来在刑法修正时取消了。理由就是:以嫖娼方式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虽然女方同意并收钱,但鉴于女方的认知能力有限,其自愿同意卖春行为不能视为男方未违反女方意志。这种嫖宿幼女的行为应当按强奸罪论处!

2,本案为什么以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

第一,强制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是指除男性性器官与女性性器官接触之外的其他各种各样(……)的行为。如果双方性器官有接触,按接触说即为强奸既遂。

第二,本案无法确定双方有性器官接触,故无法认定有强奸行为。

第三,虽然王振华只承认搂搂抱抱,摸摸捏捏,甚至阴道撕裂,二级轻伤的事实被否定,但基于此案是支付嫖资的嫖娼意愿,而嫖娼往往还有不堪出口的各种情节,而这种情节就是严重猥亵幼女(儿童)的行为,王振华的供述明显避重就轻,好象是大人亲昵小孩,但别忘了付钱买春的卑鄙动机!即使损伤达不到二级轻伤,但受害人太小,皮肤嫩,一般的红肿应该是有的。所以,检察院综合考虑,以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

俞敏洪谈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5年太轻了,你怎么看?

俞敏洪谈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5年太轻了,你怎么看?

5年当然轻了,

1,他是成人 ,受害者是儿童,谁能说他是第一次犯罪。

2,他有权有势,这种事都能感干,其他坏事也会不少。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一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一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

是猥亵还是强奸?

到底是猥亵还是强奸,关键看证据。而证据提取,时间很关键!

所以这个案件的时间线很重要

6月29号下午,案件发生

6月30号22时许,被害人家属报案

7月1日,嫌疑人王某某接受调查

7月2日晚,嫌疑人周某投案

这里有个关键问题,案发时间和报案时间隔了一天!很多证据(比如被害人体内是有嫌疑人体液或者其他生物信息),存在灭失、被销毁的可能。

而嫌疑人报案后的第二天也就是7月1日,嫌疑人才到案接受调查,中间他可以充分准备他的讯问应对。

而在7月2日,也就是被害人报案后的第三天,嫌疑人周某居然被描述为自首。

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才是自首。因此这里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嫌疑人周某自动投案,而嫌疑人是否如实供述,有没有对关键事实撒谎?是否应该构成自首,要最终由司法机关最终判定。

关于性侵类案件,要认定强奸罪,中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14岁以下),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而猥亵,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行为。

据上海警方证实,今年57岁的江苏地产商、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因猥亵9岁女童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而到底是强奸幼女还是猥亵儿童,其实还没有定论。目前警方只是立案侦查,意味着警方目前搜集到的证据还没有强奸的相关证据,这里面,除了现场相关的物证(比如现场是否有血迹、体液),相关医学鉴定意见,是否有相关监控录像,还有嫌疑人王振华自己的口供,被害人幼童的陈述和相关证人的证言。

但是之后是否会搜集到更多证据,背后是否有更多的案情?更多的受害者?比如为何幼童会有阴道撕裂伤?是否是因生殖器强行插入导致?不排除之后改变罪名的可能。

案件发生于6月29日下午一家五星级酒店内。被猥亵九岁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涉案人王某今年五十余岁,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长,目前对外公布总资产达3000多亿元人民币。据最新消息,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也已到案。周某49岁,江苏徐州人。据其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就是十五年)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性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警方就应当立案侦查。

而如果是强奸罪,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达到相关恶劣情节的,法定最高刑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从中介绍的周某,也涉嫌构成王振华共犯。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个案件吧,到底是猥亵还是强奸,我觉得警方还在搜集更多的证据,等待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吧。

如何看待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一事?是否存在利益链输送?

如何看待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一事?是否存在利益链输送?

我敢肯定这不是第一次这样了,以前可能用钱摆平了,这次估计被人搞了所以新闻上才出来,这种人根本不配做人,一个9岁的孩子也能下手,真的太恶心了,太可恶了,一定要严判,给公众一个交代,如果这件事没有后续,那我们的法律就失去了尊严,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交代

宝丽华集团怎么2个董事长的叶华能和宁远喜怎么搞的

宝丽华集团怎么2个董事长的叶华能和宁远喜怎么搞的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工业、三高农业、房地产开发、商业贸易、工程建设、旅游开发等多元化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成立于1993年12月,注册资本1.28亿元人民币。公司下属有控股公司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梅县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梅县宝丽华花木有限公司等十余家骨干企业。  公司一贯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相结合的目标,充分发挥 “广东省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的优势,积极拓展各项业务,稳健经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核心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逐步形成了火力发电、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雁南飞旅游、绅浪服装为核心的产业结构,成为梅州市支柱性企业之一。2003年,公司荣获“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广东省民营企业百强”称号。  发展旅游及三高农业,兴建雁南飞茶田度假村  公司下属的雁南飞茶田度假村,占地450公顷,总投资2.5亿元,是将三高农业、生态农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融茶叶种植、加工与旅游、度假于一体的开放型旅游度假区,先后荣获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国青年文明号、省农业龙头企业等二十多项荣誉称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雁南飞茶田以发展“三高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为特点,已种植优质茶叶2600亩、优质水果500亩、速生丰产林1100亩,各式绿化、美化景点900亩,顺利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被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全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并连续五年被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评为“产品质量可靠企业”。作为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雁南飞茶田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创造规模经济效益,并且有力地带动了当地千家万户种植业的发展。  建筑施工业务资质齐全,核心竞争力明显  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公司目前具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公路路基、装饰、玻璃幕墙、消防、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是梅州地区获得资质等级最高、种类最多的施工企业,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施工设备及较强的技术队伍,并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公司利用自身的品牌优势及竞争能力,已创造出梅州大堤改造工程、国道205线路面大修工程、梅县人民广场等优质工程。其中公司承接的梅州大堤改造工程,是梅州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梅县新县城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按百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施工,创造性地做到了堤、路、街“三合一”,形成长达3.2公里的美丽风景线,首开旧堤改造、填滩造地、以堤换地、综合开发、多方受益的城市建设、水利开发新模式,成为梅州市实施“一江两岸”城市开发战略的样板工程,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实施名牌战略,服装业稳步发展  公司的服装产品定位主要是中、高档服装,公司精心经营的著名品牌“绅浪”系列服装,已在国内高档男装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面对国内服装市场激烈竞争的市场局面,公司确立了“名牌战略”和“科技战略”,凭借传统的西服、衬衣等优势品种,不断推出新的系列产品以适合市场潮流。与此同时,公司坚持以专卖柜、专卖店经营为基础,进一步优化市场网络,加强业务盈利能力,实现了利润的稳定增长。  为了使绅浪服装能更准确地把握瞬息万变的世界服饰文化,更及时地开发出领导服装潮流的时尚精品,公司投资成立了深圳宝丽华绅浪服装研究中心。中心实行全电脑化管理,认证通过并实施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标准,真正成为绅浪服装在中国市场经营和发展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矢志打造精品,树立宝丽华地产品牌  公司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建立了严密的计划管理体系,科学、规范、卓有成效的管理体制,并形成了在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和市场营销方面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经过多年来的企业及项目品牌建设,现已培育出了极具竞争力的“宝丽华地产”品牌,开发兴建的华侨城香港花园、沿江半岛、沿江金岸商住小区,是梅县新县城建设过程中最早的大型成熟高级社区,深爱市场欢迎,公司连续多年房地产销售量在梅州市名列前茅。2002年度配股募集资金项目梅县大新城智能化商住小区一期工程——梅县大新城步行街、围龙居引领梅州客家风情文化商业旅游新潮流,成为梅州新的旅游景点。  投资梅县荷树园电厂,建设广东骨干电源  当前广东电力需求十分旺盛,给电力行业的发展带来较大机遇。面对新的市场机遇,为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根据梅州地区煤炭资源现状,结合广东省委省政府扶持山区资源型项目发展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梅州市委市政府“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公司经过前期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和论证,选择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 “煤矸石低质煤发电”,设立了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梅县荷树园电厂一期工程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2×135MW煤矸石低质煤发电机组。电厂的建设是公司二次创业的重要举措,它的建成将使公司的整体资产规模上到一个新的水平,对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目前,梅县荷树园电厂的建设进展顺利,第一台机组已于2005年5月12日投产发电并正式进入商业运营,第二台机组预计2005年8月可投产发电。同时,梅县荷树园电厂二期工程2×300MW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最大连续蒸发量1025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发电机组已列入广东省“十一五”电源发展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06年被选项目计划,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已完成。梅县荷树园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将成为广东“十一五”电源规划的中型骨干电源之一。  展望未来,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将秉承“精品战略,人文关怀”的企业文化理念,坚持“适度多元求发展,立足主业求规模,稳健经营求效益”的发展战略,规范经营,稳健发展,为振兴山区经济、加快梅州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