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金管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意义?
如何进行内部银行模式的资金管理

企业内部银行核心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单位经济核算。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意义?

银行资本是保证商业银行可持续经营,防止和控制风险的重要资产保证。对商业银行来说,银行资本一方面代表着商业银行的运营实力,其资产越充分,就以为这该银行的风险抵抗能力更强;另一方面代表着商业银行能够承担的最大风险程度。这也是巴塞尔协议利用银行资本衡量银行风险抵抗能力的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or负债业务管理、资本业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投资领域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和试行的区别

区别在于一个是修改后的文件,另一个是试行文件。商业银行资本应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商业银行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银行资本及资金运营管理对于商业银行有何意义?

银行资本是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经营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控制风险和取得收益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是商业银行存在和经营的重要媒介。银行资本一方面代表着银行的实力,而另一方面则代表着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目前国际之间公认的标准也是从这两方面来衡量银行的能力。而资本运营则是指的通过必要的经济手段,将商业银行的有形或者无形的固定资产转变为能够让银行盈利的流动资产。对于现代银行来说,商业银行的资金运营管理不仅仅包含着资本的运作,还包含着财务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绩效管理等等管理细则。要考量一个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能力以及风险抵御能力就是应该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进行,所以说资金运营管理在商业银行当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是银行能够实现收益最大化的重要保证。如果需要第三方机构帮助,建议多跟中大咨询这类第三方机构沟通下,或许对题主有很大帮助。
商业银行如何加强资本的监管

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包括2.5%的储备资本要求和0-2.5%的逆周期资本要求;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为什么资本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难点

随着对风险认识的不断深化,商业银行探索形成了全新的风险管理手段——经济资本管理。经济资本管理基于资本的稀缺性和机会成本,具有效益约束和风险约束的双效应,不仅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水平,而且通过发挥经济资本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预算管理、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作用,有利于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在内部建立起更为市场化的、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机制。 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内涵及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经济资本是指银行管理层内部评估的在一个给定置信水平下,用来吸收或缓冲资产或某项业务所有风险带来的非预期损失的资本。相应地,经济资本管理是指通过计量、配置和评价银行各分支机构、业务部门和产品等维度所需的经济资本,对风险资产进行总量控制和组合管理,以实现风险调整后资本回报率最大化目标。银行经济资本管理框架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即:经济资本计量、经济资本配置、经济资本评价和基于经济资本的定价。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能力的提升,经济资本管理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强化资本约束意识。经济资本管理强调了资本的稀缺性和机会成本,随着外部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监管力度的加强和股东对资本回报要求的提高,促使商业银行将经营管理的重心放在转变经营管理方式上,从而有力地扭转我国商业银行传统重规模轻管理的经营思想,推动资产结构与业务结构优化和经营效益的提升。 培养全面风险管理意识。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商业银行需要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合理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普华永道对全球银行业的调查表明,信用风险占到商业银行风险总量的65%,除此之外,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和关注的主要风险,而通过经济资本管理对风险的资本化,实现对风险的全面度量,有助于培养可持续发展意识,创造资本价值最大化。 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在经济资本评价方面,主要以EVA (Economic Value Added,经济附加值)和RAROC(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根据风险调整的收益)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引入了资本的成本概念,更真实地反映了商业银行的利润,克服了商业银行传统绩效考核以利润绝对额为指标的缺陷,有利于商业银行的经营者更清醒地权衡经营风险及其回报,从而做出更符合商业银行实际利益的决策。 提高产品定价能力。RAROC技术通过对具体产品、业务和区域的经济资本回报率的量化,为商业银行在制定经营发展战略时提供支持。比如,商业银行在为产品定价时,不仅要考虑到资产扩张的速度、业务发展的规模以及所带来的收益,还要充分考虑到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及其资本占用,将收益与风险和成本相统一。 当前商业银行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难点 经济资本管理强化了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意识和成本意识,使过去因具有国家信用而忽视资本充足的国有商业银行深刻地认识到,资本是稀缺的和有机会成本的。但是,由于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从基于职位权利到基于财产的权利”的激励变迁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逐步到位,同样地经济资本管理在商业银行的经营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困难。 经济资本管理与业务营销不尽协调。按照经济资本管理的导向,商业银行必须加大低风险的产品和高回报的高端客户的营销力度,才能调整业务的区域结构、客户结构和品种结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面临产品同质化和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相关产品收益区间收窄,客户拓展与维护比较艰难,但同等规模商业银行之间却仍然热衷于资产规模和账面利润等单个指标之间的互相攀比,而忽视总体的经营效益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 经济资本系数设置难以准确反映业务的实际风险程度。目前,经济资本系统建设尚处于完善阶段,基础信息薄弱导致存在计量风险经济资本计量主要涉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尚不能实现从现有系统中获取不同行业、客户信用评级、产品等财务维度和风险维度的基础数据,导致经济资本管理不能有效延伸至具体的资产组合,不能准确反映业务风险状况。而一些商业银行经济资本采用内部系数法计量,对各项资产设置的资本系数过粗,并不能准确反映各项资产业务的实际风险程度。如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战略定位的客户,其整体风险不同,但经济资本系数未体现相关差异性等。 经济资本计划管理与实施推至基层机构存在难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存在突出缺陷:一是现行的绩效考核评级体系未充分考虑到风险因素,经营收益风险调整不到位;二是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横向为主,无法量化具体产品和业务条线的经营绩效,难以为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就商业银行总行而言,对全国分行实施经济资本计划管理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级分行对以下分支行实施经济资本管理计划方面,可能存在迥然不同的情况,执行的效果也千差万别。如交通、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行业客户议价能力较强,现金流相对较少,其经济资本回报率较平均水平可能低4~5个百分点,但由于这类资产规模大、波动小,仍是商业银行基层机构热衷营销的对象。 经济资本管理的理念未能贯穿于商业银行经营的始终。经济资本管理作为商业银行一项重要工作,涉及所有业务部门,但是目前商业银行在业务工作中存在贯彻不到位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项工作的全面顺利实施。诸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营管理人员任期制和考核指标的短期化,使得经济资本管理在实践中难以推行到位,无法避免相关管理人员的短期行为。同时,经济资本尚未深入应用在产品定价、业务决策等微观层面,不能有效落实在分产品、分客户、分部门、分客户经理等维度的经济资本管理和绩效考核。 以经济资本和管理为切入点提升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2008年以来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大规模的信贷投放有力支持了国内经济应对危机,但是,从银行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的角度看,在特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还可以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退,从原来开始注重经济资本约束以及经济增加值等,倒退到主要关注贷款规模等。在宏观经济环境和货币政策基调逐步回归常态化之后,重新启动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的改革,继续推进一度启动的经济资本和经济增加值管理体系等,进而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无疑成为当前银行业面临的现实课题。 实施全行性经济资本管理。要深刻理解“资本是抵御风险的最后屏障”,在全行树立并强化资本约束意识,积极尝试事后考核型的资本评价体系为事前计划型的资本预算管理体系,变原有由业务到资本的业务主导型分配模式为由资本到业务的资本主导型分配模式。一是通过实施全员培训,使商业银行在信贷拓展、贷款定价、成本核算、改善资产质量等方面自觉运用经济资本管理知识和工具。二是完善细化机制和措施,对经济资本管理中涉及部门业务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定量要求,指导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落实。通过统一全行风险偏好,强化风险资本对资产的刚性约束,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经营从规模驱动向资本集约化转型。 建立有竞争力的经济资本内部市场应用体系。鉴于内部系数法对资产类项目分类过粗,对资产类项目和资本系数进行细分,一是按行业进行细分,对优势行业、战略支持行业设置相对较低的经济资本系数;二是按贷款抵押担保方式进行细分,对信用贷款设置较高系数,担保贷款次之,抵押贷款最低;三是按区域分类进行细分,对资源相对丰富、管理水平相对较高的银行,设置较低的经济资本系数;四是基于历史数据分析和同行业标准对贷款分类中不同的资产设置不同的调节系数。如在具体业务经营过程中,在满足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商业银行要对所有申报授信客户(项目)的资本回报进行定量计算与预测,不分客户、项目、产品、区域等,以RAROC排序为标准,将有限的新增信贷资源优先配置给RAROC值更高的客户,以减少低效资本占用。 建立经济资本管理支持系统。近年来,主流银行经济资本管理体系日臻完善,但不容回避的一个事实是,由于经济资本计量技术完全是银行内部甚至个别部门主导开发,在起步阶段银行不得不面临经济资本计量技术有待提高、数据基础较差、部门与层级之间缺乏共识、透明度不高等缺陷。同时,由于监管资本要求的线性特点,各类资产的监管资本要求易于理解,便于计算,因此应尽快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充足率体系建设,确保监管资本管理融于业务发展的整个流程中。目前国际上采用的内部评级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求建立较多的风险评估模型,需要大量的数据信息,这就需要完善信贷管理系统、个人征信系统、统计系统等,在此基础上着手建设经济资本管理系统,以支持经济资本管理工作。 建立对行业、业务和产品回报水平的分析。一是要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行业划分标准,对商业银行现有各行业贷款进行抽样评估,测算出各行业贷款平均经济资本回报水平,提出各行业贷款最低回报要求。二是根据各行业贷款最低回报要求,建立客户价值评价体系,指导贷款营销和贷款定价。三是建立有区域和行业差别的经济资本配置机制,对平均经济资本回报率高的区域及行业,在经济资本配置上进行倾斜。资本回报工具的应用可以为商业银行基层机构产品定价提供科学的依据,实现了银行产品由资金成本型定价向风险收益型定价的转变,有效调整盈利模式和业务架构。
什么是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管理

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的意义 中国银行业总体上看自我约束能力不足,不良资产占比高,经营风险大,各类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较低。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03年末,中国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7.35%,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6.13%。五家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相对较高一些,但由于规模的扩张,资本充足率亦有不断走低的趋势:深发展2002年底的资本充足率为9.49%,2003年第一季度下降为8.89%,华夏银行资本充足率在上市前刚达到8.01%;浦发银行 2000年至2002年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3.5%、11.27%和8.54%,2003年1月增发后,才又有所提高;民生银行上市前的 2000年6月,资本充足率为10.48%,上市后2000年末资本充足率猛增至21.45%,但一年后的2001年末,资本充足率又骤跌至10.1%,2002年末又降到8.22%,虽然2003年3月该行发行的可转债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但到6月30日,资本充足率仍降到了7.1l%。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达到降低不良资产比率的“硬指标”,短期行为非常明显。在此环境下,加强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加强资本充足性管制有利于银行间的公平竞争。目前中资商业银行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在机构网点、客户资源、市场份额等各方面都具有绝对优势,同时还有国家信誉作保证,在同业竞争中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如果监管机构不能做到“法律面前,行行平等”,国有银行在某些方面还拥有特权,就不可能形成公平竞争。各类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虽有较大差异,但达标与未达标的商业银行在业务范围、资产规模、费用支出和薪金待遇等方面却具有无差异性特征,从而形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其次,有利于控制信贷规模,提高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作为一个“刚性”指标,会促使银行在资本不足时,积极消化不良资产,改变资产结构,减少风险权重资产,以达到8%的法定标准。即使资本充足,在资本一定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也必须根据此指标确定自己的业务规模。因此,资本充足性管制,有利于防止商业银行不顾自身实力,盲目扩张。正是由于这个“刚性”指标在中国被“软化”,才会出现商业银行一方面资本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为了近期目标(如稀释不良贷款率)而大幅增加信贷资产的情况。 第三,可以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商业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存款负债,其中储蓄存款约占全部负债的60%;另一方面,作为资金运用的资产业务将资金投向各种盈利性资产,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风险,一旦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它将面临着弥补损失和满足存款人流动性要求的义务。加强资本充足性管制,可以提高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保障存款人特别是居民存款人的利益。 第四,有利于促进银行内部改革,改善银行的盈利状况。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和自身积累两个方面,自身积累是内源资本,是商业银行通过自身努力可以改变的部分,在目前的财政收支状况下,现实的操作方法是商业银行加快内部改革步伐,提高盈利能力。 第五,有利于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加强资本充足性管制,使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规模受制于资本规模,商业银行为了增加盈利必须另辟蹊径一一发展中间业务,从而有利于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等方面的创新,提高其竞争能力。 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的建议 首先,应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考虑我国商业银行的自律能力和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资本管制措施。美国在1991年11月通过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案》(FDICIA), FDICIA第131条款——立即改进措施 (PAC),依据总资本比率、核心资本比率和杠杆比率三个指标来评价银行资本充足状况,并以此为基础将商业银行划分为资本良好、资本适度、资本不足、资本明显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五个等级,以便对那些资本不足的银行采取立即改进措施。1 9 9 2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FDIC)分析了投保银行的财务报表,发现在1.2万家当时营业的银行中,98%以上的银行在资本良好和资本适度的组别内,只有2%的银行跌入了资本不足的三类中。PAC允许FDIC对资本不足的商业银行采取限制业务范围、暂停分红和提取管理费用、限制资产增长、限制管理人员的工资等强制性改进措施,来加强资本充足性管制,促使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如果一家银行的有形股权资本与总资产的比率降至2%或更少,该银行将被认为资本严重不足并将于90天内被列入破产或接管的对象,除非银行的主要监管者和FDIC出于对公众利益的考虑以及认为存款保险基金能使银行在目前股权和管理状况下继续经营。为避免被接管,银行必须有正的净值并且证明其原来状况得到了真正改善。 我国银监会应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依据资本充足度的国际统一标准和各商业银行资本状况,将商业银行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并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可操作性强的资本管制措施。我们可以将管制措施分为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两类,对商业银行则可以按照资本充足率的不同分为三个层次:资本充足(总资本比率≥10%、核心资本比率≥6%)、资本适度(总资本比率≥ 8%、核心资本比率≥ 4%)和资本不足(两项或其中一项不达标)。对资本充足的商业银行不需要实行强制性资本管制措施来限制其业务活动;对资本适度的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应限制其高风险业务活动,并适当采取干预措施防止其资本充足率降到最低标准以下;而对于资本不足的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应按照其资本充足率的差异再细划为资本不足、资本明显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三级,并通过强制性管制措施来敦促其改变资本充足状况。强制性管制措施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对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限制;对资产规模的限制;对管理费用支付的限制;对管理人员薪金支付的限制;对利率浮动权的限制;对分支机构开设的限制等等。在具体操作中,建议监管机构根据各银行资本不足的程度来确定限制内容。非强制性管制措施的弹性较大,可以考虑提交资本补充计划、资本重组方案、资本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内容。 其次,应合理确定调整期。中行、建行2003年底各获得了225亿美元的注资,其资本充足率都有大幅提高,但未获得注资的工行与农行恰恰是离最低标准仍有较大差距的两家银行,其他股份制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整体看也较低。因此,银监会必须考虑到各银行的现实状况,合理确定调整期,给各银行补充资本和降低风险权重资产的时间,以保证资本充足性管制的可行性和金融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第三,应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和一致性。调整期限确定之后,监管机构必须严格按此期限进行监管。凡是在调整期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商业银行,可以按照《商业银行法》及监管机构所允许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而没有到达此标准的商业银行,不管是何种组织结构和所有制形式,都应该在业务范围和分配制度等方面受到限制。目前银行同业竞争极其激烈,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都希冀给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拥有优秀的专业人才,但资本充足度的“硬约束”会捆绑不达标商业银行的手脚,从而利用“倒逼机制”迫使商业银行改变目前的资本充足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