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财经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汇

外汇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总则

2022-03-22 17:10:30外汇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第三章风险监管指标标准第十八条期货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以下风险监管指标标准:(一)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二)净资本与公司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第十八条 期货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以下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一)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二)净资本与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三)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四)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五)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  (六)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第十九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标准计算各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和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各项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由各项业务规模乘以一定比例(即风险系数)或按一定标准进行计算,加总各项风险资本准备得到期货公司风险资本准备。不同类别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最近一期分类评价结果对应的分类计算系数乘以基准比例计算风险资本准备。第二十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结合市场发展形势及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可以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对期货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及最低要求、风险监管指标标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等内容等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对第十八条规定的风险监管指标设置预警标准。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监管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规定“不得高于”一定标准的风险监管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总则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总则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期货交易所除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二)发布市场信息;(三)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四)查处违规行为。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申请书;(二)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三)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四)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五)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六)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期货交易所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设立目的和职责;(二)名称、住所和营业场所;(三)注册资本及其构成;(四)营业期限;(五)组织机构的组成、职责、任期和议事规则;(六)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七)基本业务制度;(八)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十)变更、终止的条件、程序及清算办法;(十一)章程修改程序;(十二)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事项外,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章程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会员资格及其管理办法;(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三)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二)风险管理制度和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程序;(三)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四)期货交易信息的发布办法;(五)违规、违约行为及其处理办法;(六)交易纠纷的处理方式;(七)需要在交易规则中载明的其他事项。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在交易规则中载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由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合并前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期货交易所承继。期货交易所分立的,其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期货交易所承继。 期货交易所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会员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三)中国证监会决定关闭。期货交易所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解散的,由中国证监会批准。 期货交易所因合并、分立或者解散而终止的,由中国证监会予以公告。期货交易所终止的,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中 其他单位和个人具体是指什么?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中 其他单位和个人具体是指什么?

军人,所从事的是属于国防保密系统,是特殊行业,作为国防保密单位,为了防止与军队部队等相关的信息的泄露,所有人员包括家属等都是不允许从事证券、期货开户交易的。部队军队对军人的日常活动限制非常的多,各种大大小小的军规,因此作为与国防系统相关的成员都是不允许从事证券开户、期货开户及投资的。 这本是设立法例的通用行文方式之一,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主要意思基本上是:受人家管辖的还有好多,现在不说。 这种问题很无聊啊.都知道深圳有个千万富翁的市委书记, 人家买股票的正当收入.有什么行不行的? 本人不行就换个人啊. 很简单的,他是军官, 他来开户,他又不告诉你,你开还是不开? 这些,你最好进期货业协会,里面有个政策法规里去查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的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的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要求,每月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信息。第二十九条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负责监督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合规性定期检查,并依法履行督促整改和报告职责。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应当包括本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合规性及其检查情况,并重点就防范利益冲突作出说明。第三十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进行检查。第三十一条 期货公司未取得规定资格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或者任用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或其从业人员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针对具体情况,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一)对期货投资咨询服务能力进行虚假、误导性宣传,欺诈或者误导客户;(二)高级管理人员缺位或者业务部门人员低于规定要求;(三)以个人名义为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五)未按照规定建立防范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机制;(六)未有效执行防范利益冲突管理制度、机制且处置失当,导致发生重大利益冲突事件;(七)利用研究报告、资讯信息为自身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谋取不当利益;(八)其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情形。期货公司或其从业人员出现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