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制常见海外股权结构建设方案利弊分析

m集团在尼日利亚有以下业务部门:1。钢铁板块:主要从事远洋船舶的采购和拆解,钢材的生产和销售,钢结构和拖车的生产,螺纹钢的生产和销售。
2.化纤板:主要从事聚酯瓶回收环保纤维、各种家用纺织品和棉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3.电池行业:主要从事pet塑料瓶采购、废电池、废铁采购、化纤寄售、塑料制品寄售等业务;铅冶炼、板材生产、铅酸电池组装及销售服务。
M集团实际控制人是张三。如果M集团未来想上市,可以按照以下方案设置全球股权结构。
架构图:
架构分析1。香港公司的职能是进出中国大陆的门户,所以要设一层香港公司;2.鉴于本集团可能于未来在海外资本市场(例如香港证券交易所或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及融资。
所以设立开曼公司作为未来要上市的海外主公司是海外上市的标准设计;3.新加坡公司作为在海外经营的控股母公司,便于资金的筹集和资产的信托安排;新加坡集团公司是海外控股实体,可以在新加坡收取利润,安全无外汇管制,资金进出自由方便。
4.bvi隐私性好,除当事人本人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中国政府机构,均无法获取相关信息;bvi公司的作用是投资管道公司,用于持有尼日利亚公司的股权,方便日后退出时股权的转移;各方案的优缺点1。方案一:利益:bvi公司A功能为个人控股公司,bvi公司A持有开曼公司的股权,比作为自然人持股隐私性更好。作为中国公民,张三被中国政府禁止直接对外投资,张三的资金退出由中国政府控制。
张三从bvi公司领取股息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股息”.
2.方案二:好处:这个框架是在完成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中国的注册的基础上建立的。完成后,中国M公司人民币可以合法购汇,将投资资金汇出境外。尼日尼亚获得的利润可以合法分配给中国M公司在中国,他们可以享受国家“一带一路”相关政策支持和补贴;缺点:税费成本极高。
如果不做税收筹划,尼日利亚公司给bvi公司分红就不会有税收问题,然后新加坡公司,开曼公司,香港a公司,最后中国M公司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中国M公司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共计40%的成本。
3.方案三的好处:从方案一和方案二的股权渗透来看,股权控制的主体是中国公民,M集团的业务会受到中国政策的影响,受到中国政府的监管。由于我国监管体系的不确定性,M集团的资金调度也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方案三利用外国自然人作为股权控制主体,可以保护海外资产的安全。
缺点:境外自然人资金进出中国也要受外汇管制。
以上三种方案可以综合运用,使集团资本运营更加合规、安全、灵活,降低成本。
股市指数行情:上证指数 3441.28 -0.16% 深证成指 14210.60 -1.58% 恒生指数 28637.46 +0.77% 道琼斯 34216.68 -0.04% 纳斯达克 13485.82 -0.71%,财经股市大盘新闻资讯常见的海外股权架构搭建方案的优弊分析外汇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