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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神操作!客户经理帮人炒股赚千万 自己却亏4万 还被证监会罚没70万

2021-06-04 15:59:43股市
利德曼封面新闻记者 马梦飞4日,记者从证监会官网获悉,日前证监会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安信证券上海虹桥营业部的客户经理单某,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帮

利德曼神操作!客户经理帮人炒股赚千万 自己却亏4万 还被证监会罚没70万图

封面新闻记者 马梦飞

4日,记者从证监会官网获悉,日前证监会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安信证券上海虹桥营业部的客户经理单某,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帮客户盈利1141万元,收取了30万的报酬;同时,单某借用他人账户自己炒股,亏损了4万元。

最终被证监会罚没70万元。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单某是安信证券上海虹桥路营业部的员工,2003年至2006年在柜台岗位工作,2007年至2018年11月任客户经理。

2010年4月在安信证券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一般证券业务资格。

单某在从业期间是严某某的客户经理。

2015年10月21日至2016年9月2日,单某私下接受严某某委托,使用严某某名下证券账户交易“利德曼”“中源协和”等20只股票,累计买入金额3675万元,累计卖出金额4816万元,即盈利1141万元。

而单某于2016年8月18日获得严某某支付的30万元报酬。

此后,单某开始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在2017年6月14日、15日,单某分二笔共计向孙某某转入29.99万元,随后孙某某证券账户买入“利德曼”股票18300股,买入成交金额29.92万元,与单某转入的资金额基本一致。

孙某某证券账户在2017年8月至11月间发生多次证券转银行的资金记录,在资金转入银行账户后基本在当日即转回单某银行账户。

综上,单某存在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

孙某某证券账户所买入的上述“利德曼”股票对应卖出金额25.47万元,亏损4万元。

对于单某的行为,证监会认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单某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对单某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以上罚没款金额共计70万元。

股市指数行情:上证指数 3591.84 +0.21% 深证成指 14870.91 +0.74% 恒生指数 28877.94 -0.30% 道琼斯 34577.04 -0.07% 纳斯达克 13614.07 -1.03%,财经股市大盘新闻资讯神操作!客户经理帮人炒股赚千万 自己却亏4万 还被证监会罚没70万利德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