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优质股权」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50%股权

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是一家集注塑成型、冲压及组装、模具于一体的高科技制造民营企业,客户涵盖三星、松下、丰田、小米、LG等国际国内知名公司,是惠普打印机的一级配套商中的一家内资企业,是惠普打印机协作厂家中的核心企业之一,综合实力排名第二。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9,285.82万元,一次性付款,保证金2,785.746万元。
公司简介
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是一家集注塑成型、冲压及组装、模具于一体的高科技制造民营企业,客户涵盖三星、松下、丰田、小米、LG等国际国内知名公司,是惠普打印机的一级配套商中的一家内资企业,是惠普打印机协作厂家中的核心企业之一,综合实力排名第二。
注册资金1.6亿元,现有员工1000余人。
2011年,公司开发建设双岛湾工业园,该项目总投资4.5亿元,一期工程3000㎡已交付使用。
2015年,公司陆续通过了ISO 9001、 ISO 14001、OHSAS 18001、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维修零件组织应用ISO 9001的特殊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
四大质量体系、一个标准的认证通过,标志着公司在产品质量上迈向一个新的台阶,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三星数码打印机公司“改善活动成果”大奖、“改善革新特殊奖”、“三星协力社2015年度综合综合评价金奖”,被评为“中国低碳先锋企业”、“威海市文明诚信民营企业”、“威海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威海市模范职工之家”、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冲压车间命名为“工人先锋号”、公司创新技术室被区总工会评为区级创新工作室、“优秀交通安全单位”、组装车间BASE线被评为山东省2015年度“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
公司董事长唐金喜个人被授予“2012年度威海市经济人物-金凤奖”、第七届“威海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威海市新长征突击手”“威海市志愿服务事业特别贡献奖”、2015年度“励青公益”突出贡献奖、第十二届“威海市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股权结构
重要信息披露
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2015年10月16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唐金喜,以其持有的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占比45%的股份,抵押给天津市一轻集团有限公司,质权抵押编号为371020201510160001。
2.2019年8月20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吴丽花,以其持有的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占比5%的股份,抵押给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质权抵押编号为37102020190820001。
3.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账面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皆为无证房产。
厂房1#2#、5#在期初建造时审批用途为工业用地,后期由于厂区离市里距离较远,为了解决职工住宿问题,增建成了职工宿舍楼,导致验收不通过,而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目前此问题还在沟通协商解决中。
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账面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皆为无证房产。
对于无证房产,我们查询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威海市房地产测绘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房产测绘报告》,其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面积为1#厂房、2#厂房、5#厂房、6#厂房、7#厂房,测绘报告面积为1#厂房、2#厂房、5#厂房,最终#、2#、5#厂房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6#、7#厂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面积为准,泵房和仓库面积以被评估单位申报面积为准。
如若在基准日之后企业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评估价格计算中房产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为准。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股权质押等权属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1.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与诺马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签订4份《模具制造合同》,且已经将设计制造好的模具交付诺马有限公司,截止到2019年11月诺马有限公司仍有277034.8元余款未支付。
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诺马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余款共计27703480元及至实际支付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未决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根据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18年威商银最高额抵字第DBHT81700180142794号合同与2018年威商银最高额抵字第DBHT81700180142796号合同,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把其拥有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威高国用2011第57号、58号、59号、60号、61号土地作为抵押物,为其自2018年6月6日起至2021年6月6日止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66596,000元提供抵押担保。
2.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账面固定资产一设备中有部分设备为其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而处于租约的设备,还有部分设备为其与威海商业银行、交通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中涉及的抵押物,具体融资租赁设备和抵押设备见评估报告附件。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抵押担保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1.被评估单位账面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的房产皆无房屋产权证。
厂房1#、2#、5#在期初建造时审批用途为工业用地,后期由于厂区离市里距离较远,为了解决职工住宿问题,改建成了职工宿舍楼,导致验收不通过,而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目前此问题还在沟通协商解决中。
以上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此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被评估单位目前办公用地处于威海市火炬路305-1号、305-2号、307号,为租赁威海华控电工有限公司房产,双方于2015年4月29日起租,后续按时期满续租,目前租赁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账面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与土地所有权目前为出租状态,租户为威海成宇硒鼓有限公司、威海三照食品有限公司和威海新凯帝电子有限公司,其中威海成宇硒鼓有限公司租赁期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威海三照食品有限公司租赁期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威海新凯帝电子有限公司租赁期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2.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账面固定资产一设备中有部分设备为其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而处于租约期的设备,由此产生的负债存在于报表短期借款中,本次评估未对涉及到的融资租赁设备进行特殊考虑,最终以公允价值对此批设备进行评估定价。
短期借款中相应负债根据实际借款数额扣减截止到评估基准日未付的利息来确定评估值。
标的公司资产存在如下情况
标的公司2018年未支付股东天津亿达投资有限公司分红112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公司另两股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恒科股东会决议:金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吴丽花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产权交易完成后,工商、税务等相关的变更手续由标的企业自行办理,转让方和受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标的公司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股权转让方案等相关备查材料。
股市指数行情:上证指数 3525.60 +0.21% 深证成指 14472.37 +1.23% 恒生指数 28558.59 +0.43% 道琼斯 34033.67 -0.77% 纳斯达克 14037.94 -0.25%,财经股市大盘新闻资讯「优质股权」威海恒科精工有限公司50%股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