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系列宣传

未事先做参会登记的股东也能出席股东
大会并投票
一、 案例简介
小王是一家企业的销售人员,平时会做一些股票投资。
在了解到所投资的某上市公司将于明天召开股东大会后, 小王决定现场参会,正好可以问一些他关心的问题。
大会当天,小王提前十五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证券事务代表递交了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证券事务代表核对小王的材料后,问小王是否提前办理过现场参会手续,小王回答昨天才知道公司今天要开股东大会,正好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两项议案有些疑问,希望在参会时请公司解释一下。
证券事务代表听完,拿出一份《某上市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用笔重点划出其中一条“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列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并称《股东大会通知》已明确规定没有提前登记的股东可以列席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小王一听就纳闷了,心里犯嘀咕:“我买他们公司的股票都好几年了,怎么连投票的权利都没有?”会议正式开始后,公司逐项宣读了议案,小王就其关心的两项议案向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提问并得到了回复。
在投票环节,证代向其他几位股东都发放了纸质投票意见,唯独略过小王。
小王向公司董秘提出抗议:“我是你们公司的股东,已持有公司股票近两年,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现场投票,你们为何剥夺我的股东权利?”董秘称:“《股东大会通知》中已明确告知股东现场参会要提前登记;如未提前登记的,须承担不能现场投票的后果。
小王反驳:“我大学时学过一些公司法知识,如果公司不让我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有瑕疵,我有权请求撤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这时候一名独立董事站出来当了和事佬,劝小王和董秘不要那么僵,并授意董秘和证代给小王发放了纸质投票意见。
在小王的极力争取下,终于在现场投了票。
会后,小王仍旧气愤于该上市公司对股东权利的随意剥夺,向该上市公司所属证监局反映了情况。
证监局要求该上市公司对《股东大会通知》是否限制股东权利等情况进行自查,并请公司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二、 案例分析和启示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 2017年9月发布的《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中明确:实践中,为方便会议组织,上市公司往往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设置一个现场参会登记环节。
这一登记并非召开股东大会的法定环节。
只要是股东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不进行现场参会登记,也不妨碍该股东及其代理人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该公司《公司章程》亦规定,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公司股东有权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托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小王是该上市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该上市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限制了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和投票的权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自己制订的章程,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当进行修改。
信息来源: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财经股市行情新闻:上证指数 3628.49 +0.40% 深证成指 14277.08 -0.57% 道琼斯 33919.84 -0.15% 纳斯达克 14744.16 +0.21%,财经股市大盘资讯【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系列宣传股票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