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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创新云南省出台10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2021-10-01 10:11:53股市
创业创新9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意见》拟用10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

创业创新云南省出台10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图

9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

《意见》拟用10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并从6个方面狠抓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意见》明确,到2025年,云南省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到2025年,民营经济增加值 占全省GDP比例超过50%

十三五”时期,云南省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企业占市场主体总数的比例较低,“四上”企业数量较少。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意见》明确,从4个方向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市场主体多起来。

到2025年,云南省市场主体数量达到614万户、年均增长11.0%,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0户;全省企业数量达到155万家、年均增长14.9%,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家。

市场主体大起来。

到2025年,云南省“四上”企业数量达到2.58万家、年均增长11.2%。

大力扶持“链主”企业,积极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壮大。

市场主体活起来。

到2025年,云南省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例超过50%;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800万个左右。

市场主体强起来。

到2025年,云南省企业在上榜世界500强上取得突破、更多企业上榜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万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60万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8000个。

实现市场主体 24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

《意见》提出10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提高登记注册效率。

持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

在发放实体证照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

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

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

有序推进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坚决清理“红顶中介”。

不断优化升级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

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理。

推动省级征信平台建设,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有效增信。

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降费让利。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方案。

鼓励引导银行机构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账户服务费用。

建立市场主体贷款便捷通道,鼓励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培育。

强化要素保障。

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在有条件的州、市开展试点,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标准体系,先行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发展先进制造、生产性和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可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

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

支持创业创新。

加强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

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政策扶持,畅通部门、高校、园区、企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共享渠道为创业者提供综合性高质量创业服务。

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

开展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

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动态调整《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依法查处利用行政资源违规设立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行为。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禁止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

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摊派行为。

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依托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借力新一轮“央企入滇”,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与我省产业契合度好的旗舰型产业项目。

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

经省人民政府认定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配套一个推进组、一个工作方案、一套优惠政策”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落地过程中的问题。

对来滇投资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各地、有关部门提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

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

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定期听取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来滇企业的反映和诉求,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好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交办处理、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市场主体24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

狠抓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意见》要求从6个方面狠抓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林业示范区。

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形成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生产、加工、服务企业。

大力支持农民工创业,创建一批国家级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全省农业企业达到14.2万家、年均增长15.3%,其中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9000家、年均增长15.2%。

培育壮大工业企业。

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园区经济。

围绕“五个万亿级、八个千亿级”产业,因地制宜以主导产业为核心构建产业链,打造产业群。

紧扣重点绿色产业,组织、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加快实施产业发展“双百”工程,推动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世界一流“三张牌”企业,加快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以工业互联网为重点,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

坚持“以资源引企业、以市场换产业、以应用促发展”,吸引一流企业到我省多点布局建设信创产业基地。

实施工业企业成长工程,持续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培育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加快培育更多单项冠军、服务型制造企业、“独角兽”等优质企业。

到2025年,全省工业企业达9.8万家、年均增长14.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7500家、年均增长11.0%。

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

依托重大工程形成一批大项目,依托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企业,配套发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

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加大对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到省外、国外建筑、市政、电力、水利、交通等领域承揽工程。

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燃气下乡等项目建设。

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

到2025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达到15.1万家、年均增长14.3%,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达到6100家、年均增长11.0%。

培育壮大商贸企业。

积极搭建电商孵化平台,引入知名电商企业落地云南,推动本土企业联动发展,大力孵化电商市场主体。

加强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跟踪培育,强化资金、项目等资源支持。

加快开放型经济平台建设,大力推动服务贸易出口,加快培育外贸外资市场主体。

到2025年,全省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53.6万家、年均增长14.8%,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9000家、年均增长11.5%;外商投资企业法人达到3600家。

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

大力推进昆明、大理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以省级重点物流产业园为载体,以滇中城市群为核心,以沿边地区、滇西北、滇东南、滇东北为重点,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打造物流产业集群。

持续推进快递“两进一出”工程,加快推动邮政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引进金融机构,支持银行设立专营机构,依法依规稳妥发展金融服务企业。

紧紧抓住城市更新等重大工程,推动形成一批城市更新、智慧社区运营、住房租赁等领域服务业企业。

推进会展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专业优势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会展企业和特色会展企业。

充分挖掘全省文化旅游资源潜力,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文创企业、智慧旅游创新企业。

积极引进康养服务品牌落地,培育新型体育和体育康养服务业企业。

加快养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的家庭服务业企业。

到2025年,全省服务业企业达到62.3万家、年均增长15.2%,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40.9万家、年均增长15.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3200家、年均增长11.0%。

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完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政策体系,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

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

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

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到2025年,全省中小企业达到142.6万家、年均增长15.2%,个体工商户达到453.2万户、年均增长10.0%。

西南商报源点新闻记者 赵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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