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实锤了!格力员工持股计划认缴比例不高,下期价格或低至23.75元

果然不出所料,格力电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尽人意。
之前,我就曾在发文里多次提到,股价持续新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吸引力势必大打折扣,员工认购意愿可能也随之大大降低。
并且,我还说过,基层一线员工和股市上的投资者对股票的认知是不同的,一下子让他们拿出那么多钱确实有点难,他们不一定认为半价认购就是个便宜。
9月29日下午,有投资者在格力电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问:“听闻格力员工持股计划认缴比例不是很高,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董明珠坦言称,一方面是因为公司员工“没钱”,钱不够缴纳持股认购金额;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格力员工持股计划要求是,到退休年龄才可以退出,如果中途离职,股票会被完全收回并注销。
看来,董明珠的回答印证了我当初的判断。
别逗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不可能等到员工退休后才交易那么, 这个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交易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让我们还是从格力电器6月份公布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里找答案吧。
1、什么是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定义网上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但对于一般没有太多相关知识和耐心的朋友来说或许太过专业,啥啥也分不清。
在这里,我们不妨把员工持股计划理解为一个“经营项目”吧。
这个“经营项目”的基本概括就是:
拥有者也就是持有人,是符合条件的一些员工;
管理者是这些员工选出的管理委员会;
经营内容是由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划转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账户且经员工认购的拟划转给符合条件的员工的股票;
经营期限就是存续期,存续期一过,这个“经营项目”自行解散(也可以提前解散),15个工作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为45个工作日)内经营的股票必须卖完,然后和员工清算。
2、员工持股计划经营的股票来自哪里?
《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专业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股票规模不超过10836.58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80%。
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也就是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由员工认购情况决定,有可能不超过10836.58股,因为存在着员工弃购的情况。
3、格力电器的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和锁定期
《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年,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账户之日起计算。
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账户之日起计算。
那么锁定期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12个月以后,员工持股计划经营的股票才可以在股市上交易,切记,是“员工持股计划”,不是员工个人。
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不得卖出,过了锁定期就可以卖出了,关于这一点,朋友们一定不要因“员工退休前不得卖出股票”的言论误导而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只有等员工退休后才能卖出。
实际上,过了锁定期后,这些股票随时都可以卖出。
4、管理委员会
《草案》规定: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力。
其职责有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处置及对应收益的分配安排、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继承登记、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满后确定每期权益归属比例,出售股票,将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等。
也就是说,存续期内,即便是归属到持有人账户的股票也不是你想卖就能卖的,必须通过管理委员会。
5、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安排
《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归属考核期内考核结果,分两期将对应的标的权益归属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每期可归属的比例最高为50%。
第二个考核归属期届满后,对于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未能完成归属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决策处置方式,包括由公司回购注销或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股票等。
管理委员会将以所获金额为限,返还对应持有人缴纳的原始出资额,剩余权益(如有)返还公司。
对于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未能完成归属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股票。
管理委员会将以所获金额为限,返还对应持有人缴纳的原始出资额,剩余权益(如有)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享有。
也就是说,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的股票及其权益,并非都属于持有人,有可能还有属于代表全体股东的公司。
6、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益处置
《草案》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约定的情况或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的股票权益不得转让、退出、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其他类似处理。
也就是说,有约定情况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的股票权益是可以转让、退出、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其他类似处理的。
基于员工通过集中管理提高股票增值收益、参与公司治理的需求,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承诺并授权,在从公司退休前,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权益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而直接持有的股票,由工会按照工会的意思形式表决权,未经工会事先书面确认,不得自行出售或设定质押,否则工会有权收回其对应的股票收益,相关收益由工会设置转户进行管理并归其他持有人享有,具体分配办法由持有人民主决定
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在股票权益过户至其证券账户前,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所持有的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以处置所获金额为限,偿还持有人对应的原始出资额,剩余权益(如有)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享有;在股票权益过户至其个人证券账户后,工会有权收回其对应的股票收益,相关收益由工会设置转户进行管理并归其他持有人享有,具体分配办法由持有人民主决定。
(1)未取得工会事先书面确认私自出售股票的;
(2)退休前主动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3)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4)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违反劳动合同、保密、竞业限制等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不服从公司安排工作,或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被公司或下属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离任审计过程中被发现任期内有重大违规事项;
(6)出现重大失职或连续三年考评为D ;
(7)其他导致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8)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取消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看来,《草案》规定的只是员工退休前不能自行出售股票,并没有规定划归员工个人的股票一定不能出售,如果经过工会书面确认有可能被允许,也就是说出售不出售听公司的。
但以上规定对于年轻员工来说确实是个压力,势必影响其交款认购的意愿。
有人兜底,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泡汤随着近期股票持续创出新低,不少投资者担心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许会因员工交款不足而泡汤。
为此,董明珠在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诚恳地提出,希望所有员工都可以来认领股权激励中的股份,并放言称“持有不了我来兜底”。
看来,本员工持股计划顺利成行已不成问题。
问题是,真到那时候,会不会再引来一波“利益输送”的说三道四呢?
下期持股计划认购价或低至23.75元!就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夕,也就是9月28日晚,格力电器突然发布《关于注销第三期回购部分股份,其余股份仍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据公告显示,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第三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已买入股份的70%(即221032019股)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其余30%已回购股份仍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看来,接下来格力电器将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要施行。
那么,问题又来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认购价会是多少呢?
如果按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惯例,认购价是回购股份均价的一半,我们不妨推测一下。
根据格力电器《第三期回购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显示,第三期期回购,公司共耗资14999985072.39元,买入315760027股,经计算,本期回购均价应为47.50元。
按照半价确定原则,下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价格或许为23.75元。
只是不知道,长期关注格力电器的投资者到时候真看到这个价格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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