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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基金- 关于职工福利基金

2022-01-25 02:53:22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能不能使用于职工传统节日补助?1、职工福利基金可以使用于职工传统节日补助;2、具体会计分录是: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职工福利基金能不能使用于职工传统节日补助?

职工福利基金能不能使用于职工传统节日补助?

1、职工福利基金可以使用于职工传统节日补助;2、具体会计分录是: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基金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3、职工福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是按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二是按人员定额从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中列支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都在专用基金中核算。但两者有差别: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的开支,如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对后勤服务部门的补助,对单位食堂的补助,以及单位职工公费医疗支出超支部分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按规定标准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开支,用于单位职工基本福利支出,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在有些具体支出项目上,福利基金和福利费也可以合并使用。

新所得税法关于外资企业职工福利基金的计提如何规定的?

新所得税法关于外资企业职工福利基金的计提如何规定的?

1. 外资企业的职工福利基金可以不用计提,按实际发生的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但是实际发生的总额,不能超过当年工资总额的14%,超过部分不准税前扣除.2. 如果你一定要计提,按当月工资总额的14%计提,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已计提的.

新编预算会计中职工福利费和职工福利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新编预算会计中职工福利费和职工福利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

1、职工福利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4%;

2、工会经费是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

3、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5%;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关于职工福利基金


关于职工福利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目前是按照财政部1992年颁发的《关于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的通知》中规定的,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在成本中列支。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的开支,如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对后勤服务部门的补助,对单位食堂的补助,以及单位职工公费医疗支出超支部分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公立医院结余如何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公立医院结余如何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答: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的开支,如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对后勤服务部门的补助,对单位食堂的补助,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单位职工公费医疗支出超支部分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4%来计提职工福利费。;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请问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基金如何使用,并且充分使用?


请问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基金如何使用,并且充分使用?

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的开支,如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对后勤服务部门的补助,对单位食堂的补助,以及单位职工公费医疗支出超支部分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比如说,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健身活动设施,或者为单位食堂发补助直接转到食堂账上,或者通过单位的工会给职工发放福利品米面油之类的。支出时需要发票,和普通事业支出事项报销程序一样的。如果发票没来,可以先借款,之后再报支出冲借款。会计分录为:计提时,借:结余分配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支出时,借: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贷:现金(或银行存款)这个科目使用时,要注意与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科目区分,福利费科目反映的是单位对职工个人的福利支出,比如说给困难职工发放生活补助。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外商投资企业税后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税后利润分配提取的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1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在转换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后,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假设企业于2006年12月31日有应付福利费的贷方结余,此结余额大于企业实际职工福利计划的应支付额。如果按首次执行准则的规定,上述两个数字的差额将于首次执行日后的第一个会计期间从管理费用里转回。同时,根据财政部2007年3月20日《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规定,“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2、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由于会计标准与财务通则与国家的税收制度存在差异,因此,在税务处理方面,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