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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委如何?

2022-01-26 01:09:47基金
国家留学基金委如何?目前可以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途径似乎只有一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申请资助。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第一条2016年

国家留学基金委如何?


国家留学基金委如何?

目前可以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途径似乎只有一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申请资助。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第一条2016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9000名。第二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2.访问学者:3-12个月。3.博士后:6-24个月。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第三条主要项目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42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45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195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8.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9.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10.2016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第二章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第四条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第三章资助内容第五条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第四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人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第七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选拔办法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第九条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第十条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你好~~ 回去好不好找工作不知道因为还没毕业。。。来韩国留学第1高中毕业证。。。假如你是交换生那么要和学校商谈我就不知道了。。第2成绩。。第3父母关系证明第4父母在职证明(为了看你的经济来源)第5你的韩语等级(韩语等级分为6级起码4级可以正式读本科没到4级学校会让你学语言考试到了4级就可以了)韩国大学要求是4年得到学分140好像是4年分8个学期一学期所以起码要学17.5分才可以毕业期中包括英语一个考试900分制考60%分)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要求

你好,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要求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3.身心健康;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6.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希望可以帮到你

研究生怎样申请国家留学基金?

研究生怎样申请国家留学基金?

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2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8000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500人;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0人;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3400人;  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100人、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1650人; 8.国外合作项目1650人;  9.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00人。  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6.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7.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④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⑤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⑦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⑧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有关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项目规定执行。8.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3.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