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519979千山发审委|发审委每周审核企业情况「0926-0930」

千山资本编辑整理
主板发审情况
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间苯二甲腈、间苯二甲胺、二元醇醚、环氧乙烷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1. 发行人2020年EO产品实际产量超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所载生产能力。
EO系危险化学品,且发行人曾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EO产品超产的原因,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超产情形是否构成环境评价重大变动,是否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签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主管机关对发行人超产能生产的意见,发行人认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潜在处罚风险;相关超产是否导致违规或超量排放,是否导致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合规,报告期各期环保投入与排污量相匹配情况,环保与安全生产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响水爆炸事件”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其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 九鼎投资、九鼎集团通过JDLogan、鲁资九鼎合计持有发行人16.33%股份。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JDLogan、鲁资九鼎投资发行人的原因及背景;入股价格是否合理、公允;JDLogan、鲁资九鼎投资资金的具体来源及合法性;JDLogan及鲁资九鼎是否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向发行人提供借款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是否违反相关监管规定;JDLogan、鲁资九鼎入股发行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 发行人的销售模式包括直接销售与贸易商销售模式。
发行人直销毛利率远高于贸易商销售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贸易商客户收入占比超过50%。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贸易商和传统经销商的区别,发行人贸易型客户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结合直销毛利率远高于贸易商销售毛利率,说明发行人贸易商销售占比超过50%的合理性;结合“响水爆炸事件”对中小化工企业的影响,说明江苏省内贸易商收入增长的合理性;对贸易商销售分自提和送货方式列示销售收入,结合贸易商货物贮存能力说明贸易商收入的合理性;发行人与宜兴信音、武汉金宏存在销售交易的背景、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宜兴信音、武汉金宏是否只销售发行人产品,是否实现最终销售;宜兴信音、武汉金宏销售回款是否来自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上述贸易商及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往来。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杨春福先生曾任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杨春福2016年1月以来在河海大学、东南大学任职情况,任职起始时间和职务;杨春福担任独立董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物产环能的主营业务是环保能源综合利用服务,包括煤炭流通业务和热电联产业务,其中热电联产业务在提供蒸汽、电力及压缩空气的同时,可为客户提供污泥处置等服务。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1. 发行人收购秀舟热电、富欣热电确认较大金额商誉,报告期计提商誉减值。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收购秀舟热电、富欣热电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富欣热电和秀舟热电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与发行人及控股股东的董监高及其近亲属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在富欣热电出现事故且需关停的情况下,发行人仍收购其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安排或向自然人输送利益的情形;富欣热电盈利不及预期是否导致商誉及经营性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报告期各年减值测试采用的主要假设依据及合理性,减值测试时与收购时采用的主要假设是否存在差异,结合2017年发生管道爆裂事故的影响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及期间是否合理;秀舟热电盈利不及预期的原因是否可逆转,报告期各年减值测试采用的主要假设依据及合理性,减值测试时与收购时采用的主要假设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计提金额及期间是否合理充分;富欣热电及秀舟热电整合计划、2021年上半年各主要运营指标,2021年上半年两家热电企业商誉减值假设的主要参数是否合理谨慎,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 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多项行政处罚,2017年末发生“12·23”事故。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行政处罚次数较多的原因,发行人相关整改措施及有效性,安全生产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行政处罚事项是否已充分披露;“12·23”事故等违法行为是否属于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并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事项,认定不构成“重大违法”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 发行人报告期煤炭流通业务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较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煤炭流通业务采购及销售付款时间及结算安排产生的现金流差额,应收应付票据开具及融资安排,说明开展煤炭流通业务的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为贸易性融资业务;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现金偿付或收取、存货盘亏或失控等风险事项,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说明煤炭流通业务报告期的毛利率及净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一致;是否出现过毛利率为负的情况,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说明同为供应商及客户的情况及合理性,货物流是否真实,收付款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创业版发审情况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石油阀门零部件及其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1. 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油汽车,少部分应用于新能源车。
请发行人结合现有产品结构、技术储备、市场开拓、在手订单和募投项目等情况,说明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原料药以及保健品原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硫辛酸系列、磷脂酰胆碱系列、肌肽系列等三大系列产品。
2019年、2020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318.68万元、13,551.27万元,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之“第三章发行条件、上市条件的审核”之“第二十二条”之“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要求。
1. 发行人违规汇出的外汇金额合计583.20万美元,涉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祥云境外账户。
2021年5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常熟市支局出具书面确认文件,不再要求限期调回外汇。
请发行人说明: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行由书面确认予以终止是否存在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可能;相关司法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是否存在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可能。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1.48%。
请发行人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化学是一家致力于高品质氢氧化钾绿色循环综合利用的先进企业,主要产品为高品质氢氧化钾。
公司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款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1. 根据申报材料,目前发行人收入占比最高的基础级氢氧化钾产品行业竞争激烈,发行人较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在产能、产量上存在一定劣势。
高等级氢氧化钾产品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低。
请发行人说明产品结构的变化趋势以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发审情况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要聚焦国防科技工业的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领域,主营业务为军用电子元器件可靠性检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电子元器件的测试与可靠性筛选试验、破坏性物理分析、失效分析与可靠性管理技术支持。
发行人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项规定的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1.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内销售及回款状况,分析发行人的盈利质量,说明在资金并不充裕的情况下,持续向关联方大额付款采购设备及软件的原因及必要性,分析该等情形是否表明发行人在技术与设备等方面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是否由此将导致发行人面临运营资金不足的风险。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就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方资金流水状况所做的核查程序及结果,并就上述事项一并发表明确意见。
2.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检测业务相比人工测试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发行人可靠性检测等业务在效率和质量上的提升是否足以说明技术的先进性;在报告期内研发人员仅为36人到65人的情况下,截至2021年6月末自研完成1.12万套检测适配器、1.7万套测试程序软件,是否足以表明该等测试软件、检测适配器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进而说明发行人具有技术先进性且符合科创板定位。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检测设备依靠外购,检测操作依据相关标准,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偏低且明显低于销售人员平均薪酬等情况,说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创药业是一家基于氘代技术和PROTAC靶向蛋白降解等技术平台,以开发具有重大临床需求的Best-in-class、First-in-class药物为目标的国际化创新药企业。
公司专注于肿瘤、代谢性疾病等重大治疗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发。
公司符合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1.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核心产品HC-1119和HP501在境内外开展的各项临床研究的最新进展,分析该等进展与发行人业已披露的新药上市时间表是否存在明显偏差。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从事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环保物联网应用产品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能为用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选择的科创板上市标准为第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1.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军用电信网通信设备、环保物联网应用、网络内容安全、网络空间内生安全四块业务之间在市场和技术方面的关联性;2020年发行人上述四块业务的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程控交换系统设备的成熟度、主要应用场景、技术迭代和未来发展趋势等,说明程控交换机业务的市场空间和可持续性。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为发展愿景,是一家以光伏产业技术为核心、全球知名的光伏产品制造商。
公司现阶段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池片、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并以此为基础向全球客户提供高效、高质量的太阳能光伏产品,持续输送清洁能源,践行“碳中和、碳达峰”战略规划,助力并推动全球能源绿色转型。
发行人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1.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9年与江西展宇采购协议签订情况,预付金额与采购金额是否匹配,是否符合协议约定,并结合同期向其他供应商采购预付情况核实说明向江西展宇大额预付的原因及合理性,预付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依据南非的相关法律,李仙德及陈康平作为晶科南非时任董事是否存在需对南非相关部门作出的税务罚款承担责任的风险。
若存在上述风险,是否对上述人员担任发行人董事的资格构成影响。
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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