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202301首笔办理!新区非居民递延纳税业务落实

随着开放型经济发展,外商投资企业不断融入我国经济,在经济增长、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分配利润进行的再投资活动也越来越多。
为提高我国吸引外资的竞争力,进一步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2018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出台《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对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条件、享受优惠的程序和责任、后续管理、部门协调机制、不再符合政策条件的税务处理、特殊事项和执行时间作了具体规定。
该文是在财税〔2017〕88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给予了境外投资者更大的政策红利。
感谢这项好政策!纳税期的推迟让我们可以不需要支付利息,无偿使用这笔款项,对我们纳税人来说等于是降低了税收负担。
既有利于资金的周转,又节省了利息的支出。
眉山天府新区市民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前,新区一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道。
近日,新眉儿从新区税务局处获悉,新区办理了首笔“非居民递延纳税”业务,这也是该政策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后在新区的首次办理。
我们公司隶属于香港一公司。
今年7月,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未分配利润中的一部分分配给全资公司用于补充认缴我公司的注册资本。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在得知该情况后,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送政策上门,在辅导之下,该企业顺利办理了递延纳税业务。
据悉,为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自2017年1月1日起,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用于境内再投资的,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享受递延纳税政策,实际收回投资前可暂不缴纳预提所得税。
直接降低了外商再投资成本,促进外资增长,优化了新区税收营商环境。
好政策离不开好服务。
为积极贯彻落实非居民企业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提升新区投资环境,使各行各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充分享受红利,新区专门成立了国际税收团队,积极建立外资企业台账,推动非居民递延纳税政策直达快享。
截至2021年7月,眉山天府新区企业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金额共计3000余万元。
企业是新区就业的主要创造者、新区税收的主要贡献者、新区繁荣的主要推动者。
眉山天府新区自运行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企业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对标国际先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力争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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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编辑:龚倩芸
责任编辑: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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